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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巧孵五彩蛋义典型问题|景宁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今年以来,景宁县大力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日前,景宁县纪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景宁县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伟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6月至2016年7月,李建伟在担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期间,对所分管的2014年度中央财政农技推广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以致国家财政资金遭受重大损失。此外,李建伟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10月,李建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景宁县农办(扶贫办)副主任严家树对扶贫项目验收流于形式问题。2009年11月,严家树在担任大均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期间,在低收入农户发展项目验收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4万元扶贫资金被虚报骗取。2018年10月,严家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景宁县财政局农业科原副科长王根梅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6月至2016年7月,王根梅在审核中央农技推广项目过程中,不敢坚持原则,未严格按照规定正确履行职责,对200万元中央农技推广项目资金被骗取负有一定责任。此外,王根梅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10月,王根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4、景宁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原站长刘来水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2年11月,刘来水作为景宁县市级农业“两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人,对申报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致使5万元财政项目资金被骗取。2018年10月,刘来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丽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