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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俊任浙江省委大大 夏宝龙离任深方羽茔汹情回首14年浙江时光

新华社4月26日消息,中共中央决定:车俊同志任浙江省委大大,夏宝龙同志不再担任浙江省委大大、常委、委员职务。

4月26日下午,浙江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了这一决定。据浙江新闻客户端报道,夏宝龙在会议上“真情告白”。他说:“在我和车俊同志、家军(浙江省委副大大袁家军)同志一起工作的这些日子里,我们开诚布公、坦诚相待,互相支持、配合默契,共事非常融洽,相处非常愉快,结下了深厚的同志情谊。”

“到今天为止,我在浙江工作生活了13年4个月18天,共计4888天”,夏宝龙说,记得离开天津的时候,我写了一首诗:“精忠报国在津沽,一纸千钧到西湖。丈夫坦荡凌云志,不图名利为苍生。”表达的就是不负中央信任、服务好浙江人民的决心。特别是我担任省长以来,最大的政治抱负就是把大大同志思想和大大在浙江工作时作出的一系列战略决策部署在浙江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这些年,我是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

夏宝龙回首浙江14年:成为浙江铁军一员是人生之幸

官方简历显示,现年65岁的夏宝龙2003年调离他曾工作33年的天津,自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上调至浙江,历任浙江省委副大大、省长、省委大大等职务。他在26日的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总结称,回顾这14载的春夏秋冬,能在知天命的年岁成为一名浙江人、成为浙江铁军的一员,是人生之幸。

2003年到2016年,浙江省地区生产总值从9170亿元增加到4648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4203元增加到83538元;地方财政收入从707亿元增加到530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3180元增加到4723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431元增加到22866元;全面消除了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贫困现象,摘除了26个欠发达县帽子,实现了不把贫困带入“十三五”。

夏宝龙主政浙江期间,重点推动了“五水共治”工程。

2013年12月初,浙江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以“五水共治”为突破口倒逼转型升级。随后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向全省发出了“五水共治”总动员令。与此同时,“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宣告成立,夏宝龙和时任浙江省长李强任组长,六位副省级领导任副组长,31家省级部门为成员单位,全面协调推进治水工作。

2016年4月,全国水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在浦江召开。会议总结浙江“五水共治”工作经验和做法,要求各省(区、市)认真学习浙江经验,扎实推进全国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此外,夏宝龙在浙江期间抓经济工作时一直强调要引浙商、选外资、招央企“三管”齐下,他强力引入央企,重点推动有效投资,并谋求民营经济更大发展,这与其在天津多年的施政经验有关。

浙江一直以来依靠的是民企,国资和大项目一直是浙江的短板。夏宝龙到浙江后,重点推动了将央企引入浙江,鼓励民企与央企合作。

同时,夏宝龙也一直强调“谋求浙江民营经济更大发展”,推动了“引浙商回归”项目,“民营企业是浙江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浙商群体是浙江创业创新的重要支柱。”他强调,要努力推动浙江在民营经济创业创新、转型升级上继续走在前列,努力建成民营经济发展的标杆省份。

新任省委大大车俊将如何施政浙江?

接棒夏宝龙任浙江省委大大的车俊,亦是一位履历丰富的地方大员。

现年62岁的车俊是安徽巢湖人,曾在安徽任职三十余年,在安徽省省会合肥市的法院、公安系统均有历练,2001-2005年间曾任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大大。

2005年,50岁的车俊由安徽调任河北,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大大,后在河北多个重要岗位先后任职。

2010年,车俊出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大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大大、政委。在疆工作期间,他在主持领导反恐维稳工作上卓有成效。

2016年6月30日,车俊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大大调任浙江省委副大大,在4天后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被任命为浙江省副省长、代省长,并于2017年1月正式当选为浙江省省长。

从“封疆大吏”到治理浙江这样的经济大省,车俊的施政方略颇受外界关注。

在任浙江代省长一个月内,车俊调研了嘉兴、杭州、温州、宁波、丽水等城市,考察当地多家企业,他非常重视实体经济,曾表示“没有实体经济,虚拟经济就无法发展下去”。

2016年底,车俊在公开讲话中指出:“小微企业始终是浙江经济的动力来源……如果没有以前那么多小微企业,就不会有今天的民营大企业,浙江就不会成为市场大省、民营大省和经济大省。”

另一方面,车俊也非常关注浙江的互联网发展。在其到任浙江后,浙江召开了三次重要会议,分别是G20杭州峰会、第三届世界第互联网大会和云栖大会,三个大会覆盖的主题分别是数字经济、全球网络治理、大数据云计算。

在2017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最多跑一次”改革被列为重点工作,这也是车俊主抓的工作之一。

他在多个场合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谋深抓细,大刀阔斧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效能、优化服务,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倒逼“放管服”改革,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再创浙江发展体制机制新优势。

车俊简历:

车俊,男,汉族,1955年7月生,安徽巢湖人,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73年02月至1979年12月,任安徽省长丰县东方红公社知青、团委副大大、大队党支部大大、三和公社党委大大、杨公区委副大大;

1979年12月至1988年02月,任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刑一庭副庭长、庭长,院党组成员(其间:1981年07月至1984年0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函授法律专业学习);

1988年02月至1989年03月,任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大大;

1989年03月至1990年12月,任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大大;

1990年12月至1993年05月,任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副大大、大大;

1993年05月至1995年03月,任安徽省合肥市委副大大;

1995年03月至1999年05月,任安徽省合肥市委副大大、常务副市长(1993年0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9年05月至2000年01月,任安徽省合肥市委副大大、代市长;

2000年01月至2001年03月,任安徽省合肥市委副大大、市长;

2001年03月至2001年10月,任安徽省合肥市委大大;

2001年10月至2003年01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大大;

2003年01月至2005年03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大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5年03月至2006年11月,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大大;

2006年11月至2008年05月,任河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8年05月至2008年09月,任河北省委副大大;

2008年09月至2010年05月,任河北省委副大大,石家庄市委大大;

2010年05月至2010年08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大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大大、政委,中国新建集团公司董事长;

2010年08月至2015年04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大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大大、政委,中国新建集团公司董事长,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2010年09月,明确为正部长级);

2015年04月至2016年06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大大,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正部长级);

2016年06月至2016年07月,任浙江省委副大大、省人民政府党组大大;

2016年07月至2017年01月,任浙江省委副大大,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省长、党组大大;

2017年01月至2017年04月,任浙江省委副大大,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大大;

2017年04月至今,任浙江省委大大,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大大。

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

夏宝龙简历

夏宝龙,男,汉族,1952年12月生,天津市人,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69.08——1970.01, 河北大学附中教师;

1970.01——1972.10,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小学教师、团支部大大;

1972.10——1975.01, 共青团天津市河西区委干部;

1975.01——1976.01, 天津师范学院政史系进修班学习;

1976.01——1982.07, 共青团天津市河西区委常委、副大大;

1982.07——1983.11, 共青团天津市河西区委大大;

1983.11——1984.08, 天津市河西区委街道部部长;

1984.08——1985.12, 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街党委大大(1980.10-1985.01在天津市河西区职工大学中文专业在职学习);

1985.12——1991.08, 天津市河西区副区长;

1991.08——1993.10, 天津市河西区委常委、副区长;

1993.10——1996.06, 天津市河西区委副大大、区长;

1996.06——1997.10, 天津市河西区委大大、区长(1995.09—1996.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4.09—1997.07, 在天津市委党校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学习);

1997.10——1997.11, 天津市副市长,河西区委大大、区长;

1997.11——1998.05, 天津市副市长;

1998.05——2002.07, 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大大(其间:1999.09-2002.07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2.07——2003.11, 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大大。

2003.11——2004.01, 任中共浙江省委副大大;

2004.01——2007.06, 任中共浙江省委副大大兼省委政法委员会大大、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

2007.06——2011.08,任中共浙江省委副大大;

2011.08——2012.01, 任中共浙江省委副大大、省人民政府代省长、省人民政府党组大大;

2012.01——2012.12, 任中共浙江省委副大大、省人民政府省长、省人民政府党组大大。

2012.12——2013.01,任浙江省委大大。

2013.01——2017.04,浙江省委大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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