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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和齐国都尚武,为何秦军锐不可当,而齐军的战斗力不行?

春秋战国由于战争的频繁发生,各诸侯国大多有尚武的民风。根据史书的记载,除了秦国之外,吴越、楚、赵、齐等诸侯国都有崇尚武力的传统。

例如《汉书·地理志》就记载:“吴粤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剑,轻死易发……本吴粤与楚接比,数相并兼,故民俗略同。”

秦国和齐国都尚武,为何秦军锐不可当,而齐军的战斗力不行?

秦昭王剧照

赵国自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之后,成为了战国中后期唯一一支能与秦军相抗衡的军事力量。

而地处东方的齐国,也有悠久的尚武之风,曾与秦国并称东西二帝。管仲说齐国“其民贪粗而好勇”,司马迁说齐人“勇于持刺,故多劫人者”。齐国在兵法领域也有颇多建树,出现了著名的军事理论研究机构——稷下学宫,孙子兵法、孙膑兵法等更是闻名天下。

秦国和齐国都尚武,为何秦军锐不可当,而齐军的战斗力不行?

战国七雄形势图

然而最终结局却是,秦国培育出了一支令山东六国胆寒的“虎狼之师”,成为秦国统一天下的锋利工具。而尚武的齐国,当秦国大兵压境时,竟出现了“民莫敢格者”的局面。这是为什么呢?

先说秦国。

《汉书•地理志》记载,秦人“皆迫近戎狄,修习战备,高上气力,以射猎为先”。相比其他诸侯国,秦国地处西北,自然条件恶劣,经济文化落后,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秦人不得不与戎、狄等蛮族长期征战,恶劣的生存环境造就了秦人强悍尚武、坚韧不拔的性格。

在商鞅变法之前,秦人的尚武精神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私斗成风。为把这种彪悍尚武的民风转化为军队的战斗力,商鞅在变法中推行了《军爵律》,实行军功爵制。一方面,秦国厚赏军功,对于宗室贵族,没有军功就不能列入公族簿籍,而即使是一名普通的士兵,如果能在战场上杀敌立功,也有机会获得高官厚禄;另一方面,通过实行严刑酷法,惩处作战中没有战功或逃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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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马俑中的士兵

通过厚赏严罚,整个秦国内部形成了“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的局面,向往战争、歌颂战争充斥于人们的生活,“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甚至达到“闻战而相贺”的地步。而每当秦军士兵离家作战的时候,家属都要嘱托“不得无返”,如不奋勇杀敌,不但要被处死,还将连累家人,倘若临阵脱逃,那么天下虽大也无藏身之地。

就这样,商鞅通过变法把军功爵制制度化、规范化,并以国家强制性手段确保执行,完美地将秦人尚武的民风转化成了可怕的战斗力。

据统计,从商鞅变法到秦始皇即位前一年,前后经过109年时间,秦国除了同若干残存的小诸侯国和西戎、巴、蜀少数民族作战以外,同东方六国一共作战60余次,获全胜的有58次,斩杀敌军129万,攻取城市147座,未获全胜或互有胜负的仅5次,败北仅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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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军

再说齐国。

其实,齐人的尚武风气不在秦人之下,齐国大地上普遍尊奉战神蚩尤就是齐人尚武的反映。姜太公施行“举贤尚功”的统治方针,以武为本,确保了尚武精神很快在齐国得以形成。齐国在政策上提倡的“是必立,非必废,有功必赏,有罪必诛”的奖罚分明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齐国人民为国家而战的勇气。

此外,齐国的尚武精神还表现在注重发展其武技水平,强调杀敌搏斗的技巧。改变了先秦以前原始武学重气力而少技巧的状况,开创了以技巧胜勇力的先河。

但是,正如《史记·货殖列传》所说,齐人“怯于众斗,勇于持刺”,也就是说齐人有好勇善斗、崇尚武技的传统,但是这种尚武精神却没有引导到战争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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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刀币

齐国自管仲开始就实行农工商并重的经济政策,为齐国历代统治者所继承。这政策虽然带来了齐国的富庶,但也造就了一个人数众多的工商业者阶层。这些工商业者从军的热情并不高,杀敌立功所获的物质奖励对他们也缺乏吸引力,这就严重影响了齐国军队的兵源及战斗力。

即使那些因为生活艰苦、被迫投身行伍的下层平民,物质的诱惑也比不上生命的代价。因此,在我强敌弱的情况下,齐军能勇猛杀敌以求奖赏,然一旦遇到势力相当或者敌强我弱的情况,齐军就怯战了。

在秦国统一六国的战争中,齐国的灭国是最为耻辱的——不战而降。

所以,齐人尚武最终仅仅是孕育了著名的兵法思想,诞生了驰名中外的中华武术,却没有形成军队征伐四方的战斗力。

本文作者:孝文孝武(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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