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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四个坚持”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 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腐败|征服者雷萨赫尔顿扶贫|作风问题

2018-12-26 丽水市 腐败   扶贫   作风问题

  今年以来,丽水市纪委监委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四个导向”,突出“高”“合”“准”“严”四字文章,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政治导向,思路谋划突出“高”字。一是高站位部署。市委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连续三年召开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和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二是高要求推进。落实确定一批重点对象、排查一次问题线索、搭建一个监督平台等“七个一”工作举措。三是高标准落实。把扶贫责任落实、专项治理开展等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坚持目标导向,工作推进突出“合”字。一是抓任务结合。紧盯2019年“全覆盖”的目标,将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与农村基层作风巡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一起部署,通盘推进。二是抓力量聚合。整合纪委、巡察、农办(扶贫办)、审计等部门力量,成立专项巡察队伍83支,抽调干部619名,推动形成扶贫监督大联动格局。三是抓问题整合。将农村基层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三资”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打包,推行“捆绑式”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监督执纪突出“准”字。一是精准筛选对象。突出“三个10”目标,即分类筛选10个重点发展村,10个问题复杂村,10个组织建设薄弱村作为重点对象。二是精准监督检查。成立专门督查组开展“点题式”督查,重点对9个县(市、区)党委落实扶贫开发政治责任、职能部门履行扶贫工作职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进行全面督查。三是精准延伸触角。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完成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有效解决监督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坚持结果导向,管控处置突出“严”字。一是严格整改要求。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交办、移送的突出问题签字背书。二是严格通报问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查处尺度不松、力度不减。今年以来,全市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通报典型案件35起60人。三是严格源头治理。督促各地各职能部门将着力点从“发现问题”到“查找原因”再到“面上规范”,逐步完善考核评价、基层群众自治等制度,推动从源头上加强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防治。(丽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