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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华通(002602)_公司公告_世纪华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奇乐听书网决议公告财经

2018-12-28 绍兴市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上午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非独立董事邵恒、王佶、赵骐及独立董事陈卫东、梁飞媛、王迁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苗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拟与曜瞿如、上虞熠诚、上虞吉仁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各方签署的《关于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之补偿协议》及《关于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进行补充约定。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苗通、王一锋、邵恒、王佶、赵骐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内。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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