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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伟在浙江调研时强调 以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 推动人民龙津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姜伟|诉讼|枫桥

2018-06-28 绍兴市 姜伟   诉讼   枫桥

  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伟在浙江绍兴法院调研。姜伟在调研座谈会上听取了浙江高院、绍兴中院、金华中院、丽水中院、衢江法院、普陀法院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并到绍兴中院和绍兴越城区法院实地考察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姜伟指出,浙江三级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工作部署,敢为人先,勇于创新,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探索,在基层社会治理、诉讼服务、信访化解等方面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姜伟强调,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和大大大大批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我们要以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坚持弘扬“枫桥经验”,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生力军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作为。要大力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发挥诉讼服务中心“门诊式”解决纠纷功能,让少量法官通过调解速裁和快速审理方式解决多数简单案件。要全方位开展诉讼服务工作,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按照“请进来、走出去”思路,引入社会多方力量,建设好在线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做到全社会参与、全节点留痕,推动诉讼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浙江高院党组大大、院长李占国陪同调研。(徐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