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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德检方提起食药领域刑附民公益诉讼案获法院支持|建德|建福州二中网站德市|浙江

2018-06-26 衢州市 建德   建德市   浙江

  正义网杭州6月26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金婷)近日,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检察机关提起的生产、销售假药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4000元。同案的黄某、崔某也被判处相应的刑罚。据悉,这是杭州市检察机关在食药领域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月25日,这一判决正式生效。 

  2014年6月份左右,只有初中文化的何某未经批准,租用建德市寿昌镇一出租房,准备开办“建德市一手堂道医养生馆”经营保健推拿业务。后又至浙江省衢州市开办了衢州市一手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期间,何某从山东某药厂购买无药品批准文号的膏药280余贴,之后以15元每贴的价格销售了100贴。 

  2016年9月以来,在未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仅具备按摩师、针灸师执业资格的何某在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从书本、网络等途径查找药方,雇佣崔某、黄某在位于建德市寿昌镇的一出租房内生产“子宫肌瘤粉”、“阳痿粉”、“乳房护理粉”、“经络粉”、“疼痛粉”。 

  何某同时将这些药品销售给自己在各地讲座的听众,以及一些美容养生机构,其中部分药粉被用于美容店客户。案发后,相关部门自何某处查获疼痛膏药124贴、“子宫肌瘤粉”15100克、“乳房养护粉”3300克、“疼痛粉”5300克、“经络粉”3.3千克、“阳痿粉”2.85千克。经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药品无相关药品的生产批号,均按假药论处。 

  经公安机关侦查后,何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建德市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何某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威胁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 

  2018年5月2日,建德市检察院依法向建德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月24日和6月11日,建德市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该院民行检察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起诉。法院依法作出宣判,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