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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有正统之名,自己却丢掉了正统之实

真正的元朝,应是从忽必烈至元八年十一月乙亥(1271年12月12日)建国号“大元”开始,之前是蒙古帝国。

在建国号时,忽必烈发布了一道诏书,宣布了“大元”取《易经》“乾元”之义,并承认元朝是继尧、舜、禹、汤、秦、汉、隋、唐以来的正统王朝。

元朝有正统之名,自己却丢掉了正统之实

忽必烈

一、辽、金、宋、元的正统问题

何为“正统”?欧阳修说:“统天下而得其正。”意思是得天下要附合春秋大义,明正言顺,篡位得天下、暴虐得天下都不算。所以欧阳修只认汉、唐、宋是正统。而后世有人对欧阳修这个看法很不以为然,比如元末明初的王祎,有《正统论》。以我对此文浅显粗漏的理解,一个王朝站在中华历史发展的主干上就是正统,如果站在枝叉上,就是旁系偏枝。像三国、南北朝、五代十国,到底谁算是正统,扯不清楚。

元朝有正统之名,自己却丢掉了正统之实

欧阳修

那么元代以前正统王朝就有尧、舜、禹、夏、商、周、秦、汉、晋、隋、唐。到了宋代分叉了。金灭辽、灭北宋,元灭金、灭南宋。大元自认是正统,就面对一个新问题,这个正统是从辽、金这条线承接下来的?还是从宋这条线承接下来的?换句话说,大元要先承认辽、金、宋谁是上一个正统?这相当于一个大家族的血脉问题。

这个问题在元代前期、中期一直没有定论,也就搁置了。可是到了元顺帝开始编《辽史》《金史》《宋史》时,这个问题又摆出来了,不定下正统,这三史如何编?

二、辽、金、宋三史的编修

先说说这三史的编修。自司马迁修《史记》以来,在中国就形成了编史的惯例。凡修史,大都在建国之初,或王朝鼎盛时期。比如,汉武帝时,司马迁修《史记》;汉明帝、汉章帝时,班固修《汉书》;西晋武帝时,陈寿修《三国志》;南朝宋文帝时,范晔修《后汉书》;唐贞观年间,修了《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八部史书;明洪武年间修了《元史》;清康雍亁时期修了《明史》。

元代修三史却是在末年顺帝时,此时元朝国力已经大不如前。在忽必烈建国号之前的公元1261年,当时,辽、金已灭,南宋还在,大臣王鹗就进言,要为修辽史、金史做准备,培养人才,搜集资料。可是一直拖到70年后的顺帝,才开始修,为什么呢?

初步总结,一是忽必烈前期,战争还在进行,可能忙不过来。二是,元人极度崇尚武力,对文治修史不重视。三是,自忽必烈以后到元顺帝即位,短短40年间,元朝换了9位皇帝,权力更迭太快,顾及不上。

到了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下诏修辽、金、宋三史,这是元顺帝即位后的第12年。权力稳定了,但是大元的国运已经衰败了,忧患重重。此时修史,可能也是想彰显文治,以振国运。任命右丞相脱脱“领三史事”,兼都总裁。这个脱脱在元末是一位很历害的人物,是《大明英烈》中的大反派。脱脱字大用,自幼异于常人,是文韬武略的全才。顺帝时,拜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录军国重事、中书右丞相。

面对辽、金、宋正统问题,脱脱的做法是回避,不予理睬。三个史各修各的,以其各自皇帝年号为主线,不设统一的主干。很快,第二年三月,《辽史》修成,同年,脱脱因事辞去右丞相之职。朝廷以阿鲁图为右丞相,与左丞相别儿怯不花共“领史事”,脱脱仍然是都总裁。同年十一月,《金史》修成,至正五年十月,《宋史》修成。

元朝有正统之名,自己却丢掉了正统之实

三、正统问题基本有了结果

三史修成以后,当时的名士杨维桢看到三史回避了辽、金、宋正统问题,以为不妥,于是给朝廷上疏一篇《三史正统辨》,绕脑绕舌地写了2600多字。核心意思是,上一个正统应是宋,元承宋为正统。有人评论此文,一扫天下纷纭之论,必可响誉后世。对杨维桢的论说,元朝宫廷是认可的。讽刺的是,当元朝解决了正统问题,却也是日落西山,快完蛋了。

四、元朝如何丢弃了正统和江山

元朝自忽必烈定国号为“元”,到元顺帝北归大漠,只有一百年。为何这么快,原因很多,而最主要的是没有得到民心的认同。元朝自认正统,但民心对这个正统没有归属感。天下人对正统的认可不全取决于种族,更重要的是文化。中华文化有很重要的特性,就是巨大的包融性。元朝没有很好的融入到中华民族文化圈的核心。其实元人已经融入进来了,只是一直在边缘徘徊。这种融合从先秦时代就开始了,草原上的先民和中原人的祖先,经过2000多年世世代代的战争、贸易、文化交流,已经无形中融入了中华民族大文化圈。元朝建立后,虽然是天下的统治者,可是他们的思想意识还在边缘状态,总觉得还有退路,实在不行还可以回到草原上。

元朝既借用中原的文化和制度,又顽强保持自身文化特色,建立了严格的等级制度,也是种族制度,把两个文化割裂开,不伦不类,适应性很差。

1.等级制度

首先,元朝把人分四等,一等是蒙人,二等是色目人(除去蒙人、汉人、南人的少数民族),三等是汉人(原金朝治下的汉人、女真、契丹等人以及南宋灭亡前归附的四川、云南的汉人),四等是南人(原南宋治下的人民,以汉人为主)。

宋末元初的郑思肖又说,元朝把人分十类: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

2.科举

清代王士禛认为,儒士这种极低的地位,主要流行在元仁宗以前。因为元朝虽然有科举制度,但元仁宗以前并不执行,不考试。早在窝阔台时代,耶律楚材就进言,以科举选士,实行了很短时间,就中止了。忽必烈初期,王鹗等人又进言科举选士,并制定了科举选官之法,仍然没有实行起来。究其原因,大概还是崇尚武力,不重视,另外有蒙古贵族的反对。等到了元仁宗,天下基本安定了,由于疆域太大,需要官员去治理,太缺乏人才了,这才真正开科取士。由此,儒士地位大幅上升。

汉人、南人是可以参加科举的,但待遇不同。首先元朝的京师国子学,只收蒙人、色目、汉人,不要南人,各地书院大多如此。再者,蒙古、色目、汉人、南人是分卷考试的;发榜时,蒙古、色目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

考试时蒙古、色目考两场,内容简单。第一场“经问五条”,从大学、论语、孟子、中庸里出题。第二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五百字以上。

汉人、南人则是考三场,内容偏难。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从大学、论语、孟子、中庸里出题,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意思是诗经、尚书、周易、春秋三传、礼记这几经都要写,五百字以上。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第三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一千字以上。

3.选官

就算汉人、南人科举考中,选官也是很难的。南人不可能做到各级的“长官”,汉人倒是有机会做“长官”,但大多是参用。忽必烈时代还好些,因为征伐天下,要依用不少汉人和南方投降的人,而往后越发严格。

忽必烈至元二十八年下诏,路、府、州、县,除达鲁花赤外,长官宜选用汉人素有声望、及勋臣故家出身者;佐、贰官选色目,汉人参用。(达鲁花赤是成吉思汗所立官职,意为“掌印者”,诏书中没有提到南人。)

元成宗大德元年下诏,各道廉访司必择蒙古人为使,如有阙,参以色目、汉人。(没有南人)

元顺帝至元三年下诏,省、院、台、部、宣慰司、廉访司及郡府幕官之长,并用蒙古、色目人。汉人、南人不得习学蒙古、色目文字。(没有汉人、南人)

元文宗天历二年还曾下诏,官员丁忧,各依本民族习俗,如果蒙古人、色目人有仿效汉人习俗者,不予使用。

总之,大原则是,做大官、长官主要是蒙人、色目人,汉人参用,南人没什么机会,只能做小官小吏。

到了元顺帝至正十一年,红巾军起义,天下响应,朝廷为了笼络南方人心,才放开对南人做官的限制。在至正十二年三月下诏:“省、院、台不用南人,似有偏负,天下四海之内,莫非吾民,南人有才学者,皆令用之。”可是晚了,民心早已失尽。

以上所举,只是蒙人、色目人特权的一部分。当时有一首诗可作写照:“寒向江南暖,饥向江南饱。物物是江南,不道江南好。”意思是北方的蒙人、色目北人去江南,贫穷者可致富,一无所有者,可无中生有,强取豪夺呗。而且还对南方骂不绝口,自以为是贵族,视南方如奴隶。元朝的等级制度渗透在各个方面,与中华传统文化背道而驰,格格不入。而且绝对的特权导致绝对的腐败,早已失去成吉思汗时代横跨亚欧,征服俄罗斯,饮马多瑙河的雄心气概。最终被朱元璋赶回大漠草原。朱元璋为了确立明朝的正统,承认了元朝的正统,这样才有承接关系。总观元朝历史,有正统之名,却丢失正统之实。

本文作者:扫叶都净(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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