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最最最让人讨厌的
交通违法行为
滥用远光灯必定榜上有名
大家也定是对这种行为
深恶痛绝
会车时一束强光迎面打来
眼前的世界一瞬间全部消失不见!
眼前的黑不是黑
你说的白是什么白
分分钟闪瞎眼有没有!
宁波交警利用“黑科技”专治这些“远光党”
让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宁波交警专治“远光党”,电子警察开出第一张罚单》
现在就跟着蜀黍一起来看看
又有哪些滥用远光灯的被“黑科技”盯上
曝光
开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车牌:浙B99NU9
被电子警察抓拍:5次
车牌:浙B8212B
被电子警察抓拍:5次
车牌:浙B3499B
被电子警察抓拍:5次
车牌:浙B7312S
被电子警察抓拍:5次
车牌:浙B26ZM7
被电子警察抓拍:4次
车牌:浙BT3378
被电子警察抓拍:4次
车牌:浙BS996S
被电子警察抓拍:4次
车牌:浙B101ME
被电子警察抓拍:4次
车牌:浙BE53L7
被电子警察抓拍:4次
车牌:浙BKT928
被电子警察抓拍:3次
这如飞刀的远光是否
已让你“泪流满面”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使用远近光灯的相关规定:
1、在开启路灯及其它照明条件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
2、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3、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1款第3项,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50元,记1分。
近半个月来,宁波交警已处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487起!
既然有那么多粗心的司机
不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上
那蜀黍就再讲一次滥用远光灯的危害
知道遵守法律的好司机早就牢记于心
但为了这些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人就当再复习一次吧!
滥用远光灯的危害
1、瞬间致盲
这个就不多说了,相信大家都懂。用强光照射眼睛怎么还能看见周围的事物,一个避让不及时就会撞到前方的行人。
2、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
晚上开车视线本来就不好,会车时对向车辆还开了远光灯,这远光根本没有办法判断对向车辆的车速和距离,这要是出了事你说该咋整?
3、缩小可视范围
当后方车辆开启远光灯时,你车内外3个后视镜都会出现大面积光晕,瞬间变得刺眼。这时如果你想并线或转弯,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一个不留神就会像图中的车辆直接撞上隔离栏。
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01
想要超车或绿灯时前车不走时
02
夜晚遭遇强光闪眼时
03
发现邻车有问题时
04
行车要并道时
那么当遇到滥用远光灯的人究竟该怎么做呢?
当然要先减速!减速!减速!(重要的事说三遍!)被远光灯照的那一瞬间你肯定已经“瞎”了,直接变道或者其他操作方式都有一定的危险。
但是不要直接来个急刹啊!毕竟你后面可能还有车,万一被追尾出现其他交通事故岂不是哭都没地方哭?要缓慢减速知道不?
解惑
最后蜀黍想说:
希望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开车
文明使用远光灯
否则
不仅会伤害别人
也会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