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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600309)_公司公告_万华化学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人造人间奇凯达权质押公告财经

2018-12-28 宁波市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万华化学”)于2018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49号),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过户手续均在准备办理过程中,为缩短本次吸收合并交易相关负债交割实施的时间,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整体上市承接控股股东相关债务的议案》(参见临2018-132号公告、临2018-149号公告)。根据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本次整体上市方案,由于万华化工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收益全部由万华化学承继,因此实施该债务承接工作不会影响万华化学现有股东的利益。

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107号]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为了解除吸收合并过程中万华化工持有万华

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宁波”)25.5%的股权和持有本公司1.86亿股份质押的权利限制障碍,并根据质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具的《关于配合解除股权质押的承诺函》,万华化学将持有万华宁波50%的股权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解除万华化工持有万华宁波和本公司的部分股权质押。

2018年12月27日,本公司及万华化工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解除万华化工持有万华宁波25.5%的股权质押,同时将万华化学持有万华宁波50%的股权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8年12月28日,万华化工会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万华化工持有万华化学部分股权的质押解除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万华化学股权数为1.86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80%。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万华化工持有本公司股权1,310,256,3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92%,无存续股权质押。本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万华宁波的股权比例为75.5%,质押股权比例为50%。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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