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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奉化:通报5起基层党美女箭术杀妖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奉化|奉化区|洪溪

2018-08-28 宁波市 奉化   奉化区   洪溪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宁波市奉化区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孙善飞,男,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人。王满忠,男,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人。王仁庆,男,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人。王开宏,男,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人。2014年,孙善飞、王满忠、王开宏、王仁庆四人在分别担任洪溪村党总支大大、村委会主任、村党总支副大大和村党总支委员兼村监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配合实施某公司边坡治理项目的职务之便,共谋以弄虚作假、隐瞒虚报等手段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国家财物。其中,王满忠此前因报复、殴打举报人于2017年10月16日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王开宏、王仁庆还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违纪行为。2018年6月4日,孙善飞、王满忠、王开宏、王仁庆四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王成龙,男,奉化区溪口镇斑竹村人,2004年起任斑竹村党支部大大、村经济合作社主任。任职期间,王成龙利用负责实施村庄整治建设项目的职务之便,虚报冒领骗取危旧房补助款,用于个人支出和村非正常招待费支出。2018年4月26日,王成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葛启定,男,奉化区萧王庙街道云集村人。2011年至2016年初,葛启定在担任云集村村主任、支委兼石桥自然村党小组长期间,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弄虚作假的手段,非法侵占村集体资金,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为谋取非法利益,对相关村干部行贿。2018年7月5日,葛启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王宗云,男,奉化区大堰镇柏坑村人,2013年起任柏坑村党支部大大。任职期间,王宗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较重;违反招投标法规定,直接指定采购单位,情节较轻;违反财经纪律,套取国家资金,情节严重。2018年6月19日,王宗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马汉良,男,奉化区江口街道仓基村人,2008年3月起任仓基村党支部大大,2008年9月起任仓基村经济合作社主任。任职期间,马汉良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重大事项;非法占用土地,未经审批及招投标违法建设村级重大项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情节严重;项目资金及及集体收入未入村集体账户,坐收坐支,造成集体资金损失,情节严重。2018年7月19日,马汉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宁波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