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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通报3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四风清穿之花妖耿氏|典型案例|王姿

2018-08-07 宁波市 四风   典型案例   王姿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狠抓作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宁波市镇海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1、澥浦镇保洁服务中心党支部大大郑育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澥浦镇保洁服务中心党支部大大郑育明使用工会经费购买超市购物卡,合计22700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本人领取5600元。同时,郑育明存在违反规定自定薪酬、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2018年5月,郑育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招宝山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王校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王校泉在担任镇海区经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2000元。同时,王校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2018年6月,王校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蛟川街道俞范村干部王姿出具虚假证明等问题。2017年1月,蛟川街道俞范村原党总支委员、文书王姿明知该村村民王某某、潘某某夫妇在本村已享受过宅基地,仍为王、潘二人开具潘某某未享受农村宅基地的虚假证明。2018年7月,王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落实监督责任,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四风”苗头性问题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宁波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