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宁波市> 正文

万州一摩托车抄近路与小车相断奶百度影音奇热网撞 车上3人被撞飞!

近日,五桥汽车南站交叉路口一辆摩托车“打简省”违反禁令标志抄近路与一辆小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当场被撞飞,交巡警曝光现场监控视频,希望大家能引起警惕。

7月1日15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百安坝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安顺路与宁波路(汽车南站)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救助伤者,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经查,摩托车驾驶员付某(男,20岁,万州人),当日15时许,付某驾驶一辆渝F2A***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朋友谢某、马某,沿宁波路由汽车南站往百安坝派出所方向行驶。当其行至安顺路汽车南站交叉路口时,付某违反禁令标志直接直行穿过路口,就在路口中间与张某驾驶的渝F10***小车(五桥立交桥往上海大道方向行驶)发生碰撞,导致付某本人及摩托车乘坐人谢某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受损。

汽车南站路口由南站往百安坝派出所方向禁止直行左转,交通组织由来已久,而付某为了抄捷径违反禁令标志直行通过路口酿成了交通事故。进一步调查,付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摩托车驾驶人付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在万州,摩托车是很多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之一,一直以来,摩托车管理都是交巡警的重点工作,特别是进入夏季,更是摩托车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分析其原因,主要表现在摩托车超员、违反禁令标志、标线、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交巡警为此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工作。

在很多人的观点里,认为摩托车、电动车,这些车辆小,是交通的“弱者”,应该得到更多的保护。SIR在这里要告诉大家,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在法律地位上和其它机动车没有任何区别。

其实,不管是摩托车,还是小车,真正让我们沦为“弱者”的是无视交通法规,丧失了法律的保护。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