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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鲍文反应序列主义典型案例|缙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为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日前,缙云县纪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溶江乡陈村村党支部原大大丁岳盛、村民委员会原主任俞官耀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集体资金损失问题。2006年1月,时任陈村村党支部大大丁岳盛、村民委员会主任俞官耀,未严格审核把关,致使该村在2005年11月已支付下塘除险加固工程保证金的情况下,又重复支付了15000元,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2018年9月,丁岳盛、俞官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壶镇镇好溪村党支部大大郑理坚在实施旧村改造项目过程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15年至今,郑理坚在好溪村实施旧村改造项目过程中履职不到位、监管缺失,导致该村不按规划建设以及超面积违法建设等现象大量存在,造成不良影响。此外,郑理坚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9月,郑理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碧川小学党支部原组织委员胡小兵弄虚作假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碧川小学党支部组织委员胡小兵为将施某某(五云街道雅施村村民)发展为党员,在未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议的情况下,弄虚作假,编造了2014年5月吸收施某某为预备党员和2015年6月预备党员转正的两次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和决议内容,违反规定将施某某发展为正式党员。2017年7月,胡小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施某某党员身份不予承认。(丽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