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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以案促改出实效|青田|纪检监察|建议特种兵对攻书

  青田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防推进标本兼治。

  对症下药,精准使用纪检监察建议。在调查过程中,严格对照“三个区分开来”“四种形态”要求,深入剖析案发原因、规律,确保找准问题、有的放矢。在制定建议书前,综合收集征求舆论、群众、职能部门等意见,提高建议实施的可行性。经过充分讨论和严格审批,规范制定相应的建议文书,实行“三书一谈一报告”制,“三书”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针对案发单位存在的制度漏洞、管理薄弱点、岗位风险点等,制发相应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同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推进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或不力的下达督办通知书,责令党委限期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说明原因;“一谈”即在送达建议书的同时,由县纪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一报告”即要求被建议单位限期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签字背书。2018年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监察建议书3份、督办通知书1份,推动完善相关机制制度10项。

  以案促改,提升纪检监察建议实效。倒逼案发单位弥补漏洞、健全机制,实行建议结果“双挂钩双纳入”,将建议采纳、整改督办情况与该单位年末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挂钩,与个人评先评优考评挂钩,同时纳入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档案,纳入最近的督查范围,开展“回马枪”检查。对建议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造成今后重复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2018年4月,某乡副乡长在分管农村“三资”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辖区部分行政村存在“账外账”等情况,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该乡通过召开整改部署会、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了《农村集体“三资”台账式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和培训教育等长效机制。在2018年的农村基层作风巡察中,该乡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数由上一年的平均每个村15条降至6.3条,有效促进基层党风政风好转。

  以案促防,巩固纪检监察建议成果。实行案件查处警示教育、自查自纠、通报曝光“三个常态化”,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各单位对照典型案例自查、整改类似问题和隐患,扎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铁栅栏”,织密作风建设的“防护网”,达到“查处一个、建议一个、完善一批”效果。如某乡以原副乡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被通报曝光为契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相关情况报告制度,从细处着手不断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经过一年来的整治,实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量变”到“质变”的提升,群众好评度明显提升。(丽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