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被告人张某等80余人分别构成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九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十九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该案80余名被告中,过半数为刚毕业的年轻人,不少还是人生中第一份工作。”2月2日,该案办案法官告诉澎湃新闻,所有被告中只有9人是80后,其他均为90后,其中有4名为未成年人,最小的17岁,平均年龄不到24岁;文化程度为大、中专及以上的达60人,绝大部分被告人才刚离开校园踏入社会。
警方侦破案件时的一些细节或能说明问题。
警方在奔赴诈骗集团其中一家公司时发现,该公司有一大面“文化墙”,赫然写着“标标准准做人、一言九鼎做事”等励志标语。
犯罪嫌疑人向警方交代,他们会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专门的培训,通过“洗脑”、激励等方式让其认可这份工作。
张某、付某将从他人处购买的申办信用卡业务人员名单打印并下发给业务员,指使业务员冒充“拉卡拉公司”、“银联商务公司”等工作人员,以打电话方式联系名单上的人员,谎称相关公司有优惠活动,交纳押金订购POS机即可免费办理额度为人民币3万至20万元不等的高额度信用卡,并承诺使用POS机刷卡消费满一定金额或者使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退还全部押金。
为骗取被害人信任,该犯罪集团还伪造“拉卡拉公司”和“银联商务公司”的营业执照、各银行信用卡审核通过资料等,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发布客户成功办理高额信用卡的虚假信息。被害人信以为真后,业务员便诱导被害人通过第三方支付转账或者货到付款等方式支付钱款,并向被害人邮寄廉价POS机或手机刷卡器,随后对于被害人办理高额信用卡或退还押金的要求或编造各种理由拖延,或置之不理。
2015年10月至2017年7月间,被告人张某、付某为实施犯罪,从他人处购买包含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近30万条,并通过上述方式指使团伙成员骗取数千人钱款共计81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