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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葬研究工作坊 史前墓葬的动态与静态分析斗罗大陆53回;陶敛葬与砍头祭

2017-06-09 温州市
(原标题:墓葬研究工作坊史前墓葬的动态与静态分析;陶敛葬与砍头祭)

以墓葬为研究对象,通过墓葬规模、棺椁制度和器用制度来探讨丧葬礼仪,进而总结社会礼制规律,人群区分,是考古研究古代社会较为成熟的方法,数十年来成果斐然。然中国考古学草创至今,已近九十年,对于以墓葬为基础材料所进行的研究方法、理论范式,却少梳整。回望来路,有益前途,以实例对古代墓葬研究的若干理论性问题进行讨论,适当其时。有鉴于此,商务印书馆与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于2017年5月13-14日联合举办“菊生学术论坛——焉知死:古代墓葬研究的前沿与前瞻”学术工作坊,围绕古代中国墓葬材料,梳理审视既往考古学研究的惯常理论、方法和问题,并对未来的研究范式和方法论角度提出前瞻性的预判。来自内地与香港不同学术机构的15位中青年学者参加了本次工作坊。会场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渠敬东教授代表文研院向各位与会学者表示了欢迎,介绍了文研院的基本运作与架构方式。他希望以文研院的理念搭建的学术平台,能使考古学和其他相关学科有所交流。本次工作坊能够打通时代,就墓葬问题进行深入而专门的讨论,本身就是极具学术意义的事情。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孙庆伟介绍了本次工作坊选题的背景。当前中国考古学会议较多,但有的会议形式大于内容,举办此次工作坊,就是想邀请一些中青年学者,深层次地讨论问题。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秉承“涵育学术,激活思想”的理念,愿意为各位学者提供良好的学术研究平台,让学者在较为宽松的环境中开展学术研究。对中国考古学各门类的研究而言,遗址的讨论可游移的空间很大,墓葬则属于相对独立封闭的遗存单元。本次工作坊,就是想请各位中青年学者,就各自研究时段的墓葬问题入手,“把问题讲透,把自己讲透”,对中国墓葬研究真正有所推动。商务印书馆白中林先生介绍了菊生论坛的设置初衷和本次工作坊的基本情况。他特别指出,商务印书馆与北京大学原本是中国近代学术史中人文社会科学的两个重镇。在1949年以前有非常深入的交流和合作。建国后,商务印书馆转为工具书和西学译介,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关注度有所减弱。近年来商务印书馆现在准备现在重振中学的出版工作。商务印书馆管理层希望通过菊生论坛的举办,增加出版和学术之间的互动。本次工作坊共有13位学者进行了主题发言,以下仅就他们的演讲略作简介。因现场讨论热烈,内容较多,澎湃新闻分三篇发布,以飧读者。与会代表合影王芬:静与动——史前墓葬研究的一个视角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王芬以《静与动——史前墓葬研究的一个视角》为题发表主题演讲。在演讲之初她提出,既往学术会议多是研究同一时段的研究者相互切磋探讨,类似本次工作坊这样的形式,打通不同研究时段的会议比较少。考古学的研究有时段性,不同的历史阶段,对待同类问题的方法论却有不同。对墓葬研究的方法论和研究模式进行梳理,对没有文字记载的史前时期而言,显得尤为重要。王芬的演讲,梳理了史前墓葬的研究史,对史前墓葬研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认为从静态和动态两个维度来思考史前墓葬研究,是思考墓葬研究方法乃至整个史前考古研究方法的有益视角。生死两大事,如何安放死亡,是人类不同群体面对的共同问题,但不同文明体对墓葬的认知体系有很大不同,这背后蕴含着不同的生死观念和精神图景。从宏观角度讲,大体有两类对墓葬的认知方式,一类墓葬的设置目的是等待墓主复活,期待重生,或蕴含着对理想世界的终极向往,或也有对现世生命的升华和救赎;另一类则是复制生的世界,重视对墓主生前的现实秩序、身份的强调。从比较的视角看,墓葬是亡人的安息之地,是寄托生命意义的特殊空间。而修建坟墓,包含了现实世界的葬礼葬仪,而将亡人入葬,则体现了后人如何对待墓葬。从信仰的传统来说,东方传统重视的是“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因此,在东方世界中,葬礼的意义多在于教化和安顿人心,通过安顿死者来安顿生者,“族”与“礼”的内涵极为丰厚。而西方的宗教传统中,墓葬是圣洁的安息之地,围绕墓葬和葬礼,更多的是体现亡人所到达的彼岸世界,宗教信仰在其中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就中国史前墓葬的考古发现而言,在新石器时代早期、中期、晚期、末期四个时期各有特点,距今7000-5000年人口增值明显,距今7000-4000年的墓葬材料极为丰富,各种层面的墓葬分析可挖掘的研究空间极大。对史前墓葬的研究,起始于上世纪50-80年代初。这个阶段的学术重心是基础资料积累,但是以西安半坡、宝鸡北首岭等仰韶时期墓葬为代表,也出现了对葬俗、家庭婚姻形态、社会组织结构以及社会性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于仰韶时期是归属于母系还是父系氏族社会、元君庙和横阵等墓地所代表的社会组织是氏族还是部落、多人合葬墓所代表的社会单位是否为母系家族等问题上。后来受当时社会环境、理论氛围及发表资料等因素的限制,这些工作浅尝即止。王芬指出,这一时期需要特别提及的是大汶口墓地的发掘与研究。1974年大汶口墓地资料的刊布,引起了学术界对于社会分化、社会性质问题的广泛讨论。多数学者认同墓葬之间的贫富分化是社会分化的一种折射和反映,进而以此为切入点推测当时的社会发展阶段及其社会性质。当时的讨论基本遵循母系氏族社会、父系氏族社会、军事民主制和文明社会的发展次序,但在具体观点上差异较大。从之前的重“描述”发展到重“解释”,开始尝试利用墓地资料研究古代社会。虽然从今天的视角来看,当时的理论思考和研究方法上尚有短板,以田野资料简单套用某种理论框架,对号入座的教条化研究倾向十分明显,但是给墓葬研究很多启示,提示着想要深化社会性质和社会结构方面的研究,必须要在研究方法和理论构建上有所突破才行。上世纪80-90年代,墓葬研究的重点与之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1980年代,随着墓葬资料急剧增加,研究的重心以区分区域文化序列和时空框架的构建,更侧重以遗物为导向,以类型学构建墓葬的年代顺序,相对集中在仰韶文化墓葬中。通过对类似元君庙、横阵墓地、史家墓地等材料的年代和文化属性分析,尝试对不同墓地所反映的社会组织结构进行讨论。比如史家墓地,因为其具有较为复杂的叠压打破关系,和一系列可供类型学研究的器物,所以多位学者运用不同方法对其进行了分期排序研究,但方法的差异使得对同一墓地的分期排队结论也并不一样。史家墓地的相关研究成果很多,可以将其视为1980年代史前墓葬研究分析方法的缩影。甚至于,在传统分析方法之外,对史家墓地的研究还出现了“概率”、“多元”、“模糊集合”等不同形式的分析方法。因此,从学术史的角度回溯,这些研究探索的过程意义甚至已经超出了墓地研究本身。王芬(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这一时期,以严文明和张忠培先生的研究最具代表性。严文明先生在《仰韶文化研究》中比较系统地分析了墓地范围、分期、人口数量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氏族社会的族群、阶层情况,推想它们的生产关系,并从所有制出发来论断社会发展阶段。而张忠培先生则根据各种葬式、墓坑排列、墓地分区等现象探寻社会的人群关系,企图解答世系形式以及家族、婚姻形态等问题,其研究预设是将墓葬制度作为现实社会的折射。到了1990年代后期,伴随着良渚、红山、石家河等文化的重要考古发现,对史前墓葬研究的区域和课题得到充分扩展。对墓葬研究的重心,转移到了对葬俗、随葬品构成、墓葬的区域性研究和墓葬形态研究以及史前人口等研究上。在基础研究之外对区域墓葬进行了整合,重点开始了家系和所有制之外的新内涵,以期构建古人类生活的新面貌,但这一时期真正对之加以实施的集中系统论述却很少。虽然这一时期的研究,从学术史角度看精彩研究不断,但以今天的角度去看,当时对基础材料的信息含量发掘与刊布以及理论方法上尚待完善,客观学术环境造成的研究局限仍是当时的学者所难以逾越的。1990年代史前墓葬的研究重点是良渚文化墓葬。但假若从学术史回溯,从1990年代到几年前,对良渚文化的研究集中在墓葬之上,近期才回到对良渚社会和居址的研究上来。王芬认为,九十年代的考古发掘研究,需要特别提一下赵辉老师主持的普安桥遗址的发掘。这次发掘引发的诸如对关键活动面等概念的认知,在当时是超前的理念,对后来遗址发掘和研究有方向性的引导作用,在学术界同行大多集中在年代和分期研究的同时,普安桥遗址的研究已经开始关注堆积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的聚落布局问题。九十年代中后期,一些中外合作的考古工作,如两城镇遗址的发掘,已经完全以复原聚落(居址和墓葬)的形成过程为目的来进行田野工作并进行自身的研究工作。这些聚落考古研究的理念,在二十年后的今天,仍然不为过时,仍在不断完善这种理念和方法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21世纪之后,史前墓葬研究的目标逐渐转移到个案区域研究、墓地空间布局研究、墓葬与墓地形成过程、葬礼葬仪、随葬品及其反映的礼制研究、墓葬所反映的社会习俗、社会分化、社会组织结构、社会权力研究,因此对墓葬的相关资料、信息的需求增大,对墓葬田野考古工作要求的提升,导致了全行业对获取田野资料信息、技术方法的全面进步。这一时期的考古学研究体系中,田野考古的技术方法革新,已经是以获取关于遗址形成过程的全部信息为目的,同时也为其他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所需的信息。这一时期的墓葬研究,多学科合作研究已经开始比较常见,建立在人骨材料的基础上关于食谱、人口学、社会学、人种学、遗传学、病理学的相关研究也已经开始出现。对史前不同地区间的文化的多元与交汇、多元一体的社会发展研究进程,社会发展模式和道路的模式研究,也已经开始利用墓葬材料进行研究。新世纪以来,史前墓葬研究在不同地区、不同的考古学发展阶段上表现出不同的特点。研究趋势由对墓葬资料进行具体描述或简单套用某种理论模式,转移到了对史前社会的各方面精细化分析层面,以通过分析墓葬资料向解释社会深层次问题的方向发展。在这之中,张弛对史前社会葬仪的观察是很有见地和有意义的研究视角。王芬认为,纵观中国史前墓葬研究的发展历程,未来对中国史前墓葬的研究似乎有不同的方向或研究的可能道路。她将之归结为在“静与动”两个角度中进行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级的研究取向。以一个聚落为单位,从宏观角度而言,是对整个聚落为单位的研究。墓葬与墓地不是孤立存在的遗存,而是整个聚落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将居址视为活人居住的场所,那么墓地就是相同人群死后“居住”的聚落。在这个意义下,聚落考古研究方法也同样适用于墓地。在整个聚落变迁过程中,墓葬与墓地的研究,就必须结合居住址、墓葬区、其他功能分区综合考虑。以姜寨为例,以聚落考古的视角看,如果再加入时间概念后,据目前的材料对姜寨墓地与聚落进行分时段进行平面布局研究就是不可能的。同样,在大汶口中期和晚期近1000年时间尺度中,空间布局的研究实际上也难以细化。这类空间布局的研究,因为田野材料所限,把几百年的动态发展压缩到了一个静止的时间尺度内,在实际研究中是无法细致深入开展下去的,因此成功的个案也极少。略较宏观视角为小,以中观层级来看,墓葬和墓地本身的研究,是目前研究成果最多,方法论也最为成熟的研究领域。墓地的动态形成过程、墓葬空间布局、分期、墓葬排列顺序问题,都可以归入这一层级。上世纪90年代末期,赵辉对长江中游地区墓葬的分析,以及王芬本人对王因墓地的分析,都可以归入此类。但这类研究的时间尺度仍然略大,大约在200-300年之间,距离对墓葬静态的细致和动态的发展过程研究,也还是达不到理想状态下的要求。墓葬研究的第三个层级,即微观层次的研究,也可以视作是对单个墓葬的研究。这一类研究中,重点可以涵盖对葬具规模、结构,随葬品的种类、优劣、多寡位置,放置顺序和相互间的平面关系,随葬器物、材质、工艺、来源、跨区域关系,以及对人骨本身的研究,都是此类墓葬研究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一类研究个案成果很多,里面可以体现出墓葬研究中静态、动态考察的极大张力。比如栾丰实、张弛对海岱地区的酒器传统的讨论,秦岭以良渚玉器的纹饰看良渚社会的关系网络和网络背后代表的人群流动关系,都是极为精彩的讨论。以个别器类,甚至器物上的纹饰,来还原墓葬形成的先后关系和动态联系,讨论器物背后大空间上的人群流动和社会关系,从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从静态到动态的立体连接,最终讨论的落脚点都是要把墓葬研究同各种层面的社会研究结合起来。王芬统计了近15年来史前考古以墓葬为中心的高校硕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发现近年来以中观和微观角度的研究最多,运用多学科技术手段探讨墓葬问题成为了学科的新取向。她认为,如果从静与动的视角出发考察墓葬研究的研究,不同的研究层次上体现出不同的特征,微观研究视角会更为深入,相关探讨显得游刃有余;而越宏观的研究,所遇到的困难就越大。究其原因,还是落在了田野考古发掘,即资料获取、信息提取的方法论体系上。史前墓葬研究或者说整个史前考古学研究,所面临的瓶颈或者说方向性困难的根源,就在于田野发掘阶段对聚落形成过程中时间尺度的把握上。如果发掘中尽量细化对共时性的追求,无论是小时间尺度内的静态考察,还是长时段、大空间的动态联结,都会得到更好的还原和阐释。王芬认为,未来史前墓葬研究的研究前景是十分广阔的,但也面临着很大的问题。从积极的角度看,以聚落考古为出发点,对墓葬研究将拓展出无限的研究空间。聚落考古,是利用不同级别的聚落组成单位之间的时空、功能关系来考察聚落格局和人群关系的一种方法。也是了解和走入古代社会的一条有效途径。聚落考古方法,在单个聚落这个层级上,应以传统考古学的地层学和类型学为基础。特别是,考古学各方向的研究,都对遗存的共时性判定提出更高要求的时候,需要探讨一条能够对文化堆积单位的认识、发掘、记录、判断和解释的体系都行之有效的研究路径。既往文化史意义上谱系研究提供的是某一个时代或社会组织的断面,而聚落考古则是力图回复一个连续过程和一定时间跨度上各因素的动态联系,以及这些过程和联系产生的原因和结果。若研究者将研究对象的时间尺度变小,各种研究都会变细,也相对能更加精确。对各类遗存相互关系的探讨中,共时性是判断的前提,但是无论墓葬还是居址,共时性的讨论却面临相似的瓶颈性问题,即平面布局和遗迹的功能匹配等方面的现场分析和判定标准。因此,上述问题的核心与关键,在于田野发掘现场的判断和记录。对不同类型遗迹的现场分析、判断以及精细、全面的记录,将会决定后期研究的深度与广度。王芬以日照两城镇的发掘为例,介绍了该团队的工作方法。认为目前通过开放式发掘和系统采样、记录,可以使两城镇的聚落共存关系的时间尺度,精确到大约每25年为一个时间段。但即便如此,学者理想状态化的聚落研究仍还有进一步细化和扩展的空间。她认为,未来史前墓地甚至于聚落研究面临着几个共性的困难:第一,是如何将先进的理念、思路与田野考古、室内研究的实践相结合。对古代社会宏观背景的把握和叙述模式的转换,必须是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第二,是目前相对落后的田野发掘与记录技术,与研究者如何审视、反思、定位考古学研究的目标之间,存在着差距,传统田野技术的转变势在必行,但对传统考古工作方法中的优点也应坚守。应该说面对着纷至沓来的新理念新技术等,对田野考古发掘的要求不是弱化了,反而是要求更高了。放弃、忽略或漠视对类型学知识的掌握,而刻意去追求某种技术,有时会一叶障目。做史前考古研究不会辨识陶片、不会给陶片断代,就像是做历史考古不懂文献一样,根基和着力点将大打折扣。所有的技术代表的都是考古研究的手段层面,他们共同服务于走进古代社会的最终目的。第三,是具体工作中研究与发掘队伍的建设受制于人力、物力甚至于体制,已经严重制约了日常工作。第四,是在实现研究总体目标的过程中,目前的部分研究普遍存在着细碎化的趋势,大量的分析数据、检测样品,如何整合提炼,如何回到遗址的文化堆积单位中,如何回到动态复原聚落形成过程、如何回到考古学的解释框架中来,将是每个学者都必须面临和思考的问题。对王芬的报告,参加工作坊的学者围绕墓地的营建进行了讨论和提问。常怀颖提出,很多史前墓地的开口,从现在清理的情况看,开口层位较平,这是因为墓地选址后曾经有意识的进行过平整还是后期的破坏造成的,对墓地墓葬的排序,史前是否有比较明显的“封、树”类标志。王芬认为,墓地墓口比较平可能受到后期土地平整的因素更大。至于是否有墓上标识,目前确切的材料比较少,但有的新石器时代墓葬确定是有封土的。孙庆伟对陶寺墓地墓葬相互打破,甚至墓摞墓的现象提出了疑问,他认为房址在原址不断重建比较好理解,但是不断地墓摞墓肯定是当时人的某种意识。郑嘉励认为陶寺的做法可能与当时人的风水信仰有关系,墓地一定是被当时人认为具有某种特殊意义,所以大家必须埋在此处,因此会不断有墓摞墓的现象。李志鹏也认为,这可能与当时人的态度有关系。李唯:试论郝家台遗址龙山文化时期的墓葬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生李唯以《试论郝家台遗址龙山文化时期的墓葬》为题,对郝家台遗址历次发掘所获的墓葬材料进行了个案研究。郝家台遗址在1986-1987年,2015-2016年先后进行过两次较大规模的发掘,先后发现了74座河南龙山文化煤山类型的墓葬。上世纪的发现确认,这些墓葬基本以房屋或房间为分布核心,广泛见于郝家台城内各处,但没有发现集中的墓地。本世纪的发掘进一步确认,郝家台遗址龙山时期大体有八排规划相对严整的排房,排房持续垫高,年代有早晚分别,与房址密切相关的墓葬主要分布于相关垫土高台式房屋的室外坡脚处,打破室外堆积或开口于室外堆积,墓主应与房址中的家庭有关。李唯(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生)李唯将这批墓葬的分布规律可以总结为“大分散、小聚拢”。他从居葬关系作为切入口对墓葬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他认为郝家台城址内的排房修建之前会预先建土墩高台,可能有防水的目的,在高台之上垫出较高的平面,再修筑排房。郝家台城内目前有九处八排高台式排房建筑,因此城内聚落的发展以垫土高台式房屋为中心,筑于同一高台之上的房屋经历过数次废弃、重建,甚至存在短期的功能转换过程。但不同阶段的墓葬都相对集中分布于相对固定的房屋周围,尤其是高台式房屋的室外坡脚处的垫土边缘。李唯对不同的八个区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有的区域中瓮棺葬集中分布在房屋垫土中,土坑墓相对分散,个别位置有聚拢,没有统一的葬式和方向;而在有的区域中瓮棺葬与土坑墓夹杂分布。但总体上看,墓葬分布的规律不限于高台,而是依附于房屋。李唯认为,郝家台遗址房屋与墓葬的居葬关系,体现出以房屋和房间为核心,反映了大家庭的社会组织形态。他从房屋的共时性角度入手,讨论了房屋的垫高与环境、居葬观念间的关系,认为郝家台遗址龙山时期从聚落层面看存在不同家庭(排房)的大分散和家庭(排房)层面的小聚拢;而到了新砦时期,则形成了家庭式小型墓地,墓葬排列有序、方向葬式统一,墓地的规模应该超出了单个家庭的范围,可能为一处家族式的小型墓地,说明社会组织形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李唯的另一个分析角度,是对土坑墓和瓮棺葬、灰坑葬的共性和差异进行探讨。他认为郝家台遗址的瓮棺葬虽然都是埋葬婴儿的,但选用何种葬具在不同区域间存在差别,可能反映出不同家庭间长期沿袭的葬俗传统。他认为,郝家台遗址内墓葬的随葬品相对匮乏,可以分出两个档次,随葬品多为生活用品,在同时期的居址中也有发现。遗址内发现的灰坑葬与高台公共区域更接近,可能是和家庭的社会关系较远而不是社会地位低。通过郝家台遗址的墓葬分析,李唯认为,郝家台是一个较庞大的聚落,社会内部应该存在等级分化,但似乎通过现有的墓葬材料并不能体现出等级的差别。他强调,墓葬研究不等于随葬品研究,墓葬分期不等于随葬品分期。对于某一聚落中墓葬的形成过程、聚葬关系的分析,是通过田野考古发掘过程中各种迹象与证据确定的,而不能仅凭借室内分期排队获取结论。对李唯的报告,赵俊杰从聚落的角度,对郝家台房址和墓葬的共时性和活动面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询问,同时对随葬品中的明器判断依据进行了询问。李唯解释了郝家台遗址房址的分布范围,认为对郝家台聚落的布局,仅从空间上进行判断是不行的,因为没有时间的判断就无法对不同遗迹类型进行串联。目前田野考古的核心目标是理解聚落的形成过程,而郝家台的地理环境决定了其聚落形态,墓葬与房址的关系恰恰是理解聚落历时性关系的重要线索。对于墓葬随葬的那件明器只有一件,可能仅仅是因为发现的偶然性,相信以后可能会有很多发现。林永昌向李唯提问,他认为目前的发掘区所见的八排房址基本上代表了房址区的分布范围。他问李唯发现的墓葬数量,在多大程度上对应了人口,因为从现象上看,五区和四区比较多,但基本上就是20多座,可能对应不了多少人口。李唯认为既往发掘报告公布的材料有些墓葬没有系统公布层位关系,所以无法将墓葬和房址相互对应,不同房址区域间的中间区域也有墓葬,所以没法估算这些家庭的墓葬。孙庆伟认为,郝家台遗址之前曾被史学界判定为帝舜所居,但郝家台的面积有限,肯定不是政治或经济核心都邑。郝家台有城,应该是和当地的地理环境防范水患有关,其间居住的家庭数量应该不会太多,所以城内的排房应该就是代表了城内的实际家庭数量。李志鹏认为从郝家台竖穴土坑墓的随葬品看,应该是二里头文化墓葬的源头之一,但似乎这批墓葬的葬俗在新砦期有变化。李唯认为,中原龙山文化时期的墓葬存在地区差别,煤山遗址和郝家台遗址的墓葬分布规律比较接近,但和瓦店遗址就不太一样,后者有专门的高等级瓮棺葬区。从源头上看,郝家台遗址龙山文化时期墓葬与新砦期墓葬的分布规律出现变化,并与再下一阶段的二里头文化墓葬分布规律存在很强的联系,但在中原龙山文化时期,并非所有遗址均如此。李志鹏:古代墓葬的解读视角与墓葬考古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李志鹏以《营建死后的世界——古代墓葬的解读视角与墓葬考古》为题,从理论、方法探讨的角度考察了古代墓葬的解读视角及其与墓葬研究的关系,以及如何在此视角下更好地进行墓葬考古。他认为墓葬研究的目的要了解古人的生死观或古人对死后世界的信仰,但所有这些研究的前提是需要了解古人如何安排、营建死者的墓葬及死后的世界。他提出墓葬反映的对墓主死后的世界的“营建”包括营造与构建,前者是对死者的墓葬及死后世界的具体营建、安排,后者则是与生死观等相联系的死后世界的构建,二者密不可分,只有了解前者才可能真正探知后者,而对后者的深入认识则有助于认识前者及其具体细节和背后的意义。正如维特根斯坦这样的哲学家强调要想理解某种话语和文本,我们永远必须追问那些用来表达你想法的词语经历了何种处理,要想了解墓葬反映的古人的生死观或对死后世界的信仰与观念体系,我们也必须永远追问古人怎样营建墓葬,怎样用物质的形式与设施等来营建墓主的死后世界、体现其生死观与丧葬观念体系。他认为,要更好地解读古代墓葬,必须首先对墓葬是什么、墓葬的构成、墓葬与墓主的关系等涉及墓葬的本质的相关问题有问题意识及理论自觉和探讨。如《吕氏春秋》等古代文献与西方文献中墓葬的文化与人类学涵义的探讨,对葬的文化涵义探讨,对墓、坟等墓上建筑与设施、墓葬的构成的分类、具体内容与时代变化的探讨与分析。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墓葬的营建处理方式是不同的,如墓葬的差异,既体现在墓穴与墓上建筑,墓葬结构和朝向,尸体的处理与容尸之具以及随葬品上,也体现在墓葬和墓主的辩证关系上。因为墓葬作为生者对死后世界的营建,既表现为个体墓葬与墓主的关系,也表现为墓葬(个体)与墓地、墓园(社会、群体)的关系。李志鹏还以具体墓葬个案作为例证进行说明有的墓葬的营建是一个以墓主为中心的物质设施与随葬品构建的死后世界,有的则是以墓葬艺术去构建墓主死后的生活世界,要从墓葬个案的深入研究中去认识与墓葬本质相关的问题。总体来讲,李志鹏对墓葬的解读视角从营建怎样的死后世界、谁在营建墓主的死后世界、如何营建墓主的死后世界等三个方面进行探讨。对于古人营建怎样的死后世界,李志鹏将其归结为“事死如事生”与“死生有别”两个不同的取向。无论是从人类学的参证,还是历史文献的记载,综合来看,信仰、生死观的不同,决定了对死后世界的处理方式不同。墓葬作为物质文化遗存,可以反映墓葬在生与死之间的趋向,而不能简单视为对现实世界与社会的简单的直接反映。在这方面西方墓葬考古研究中过程主义与后过程主义的差异较大,也因此影响到墓葬考古理论与方法在具体墓葬考古研究中应用出现较大的差异。国内一些墓葬研究的案例如郑嘉励先生对南方宋墓的研究可以有助于我们更深入理解这一问题。当然,如何营建墓葬,有生者和死者的双重影响。一方面,社会的约定俗成会决定墓葬构筑的方式、规模与具体内容,而作为生者的墓主也对墓葬的营建也可能有决定性的影响。有时候,墓葬的赞助人、墓主的家人或者皇权等政治力量,甚至于营建墓葬的工匠也会影响到墓葬的营建方式。至于如何营建墓葬,受到墓葬营建前的规划、营建过程与仪式、营建的投入的影响。李志鹏强调前两个方面要在墓葬考古研究的具体实践中注意辨析,在田野考古操作中注意寻找相关的迹象并带着问题意识去改善田野考古操作实践。至于墓葬的营建投入则包括财力、劳动力与时间等方面的投入,要注意分析墓葬营建投入与墓主的等级以及厚葬、薄葬等丧葬观念与生死观的关系。李志鹏认为,对墓葬的考古学研究,是与研究者的视域相关的,对死后世界的观察,应该更多的注意到个体因素,而从死后世界营建的安排来看,则应当具有更全面、更为细节的观察视角与深入的理论、方法探讨及问题意识。李志鹏(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李志鹏的演讲,学者间有较为充分的讨论。孙庆伟认为,墓葬有自身的通则和通例,不同时代的墓葬有时代的通例和特例。史前墓地很难去考察墓葬的个体化差异,所以新石器时代墓葬研究往往是侧重于群体的考察。但商周时期以后,墓葬的丧葬活动有可能会是一个很个体化的事情。东周时期开始,帝陵规制布局的个体化差异很大。但从商周时期看,诸侯墓之间的个体差异已经表现得很突出了。孙庆伟介绍自己放弃周代墓葬制度研究,就是因为周代墓地的时空差异很大变化。即便是墓主确定的墓葬,差异也十分明显,这其中的变化与差别原因,现有的方法论和材料还解决不了,很多问题肯定暂时是无法解决的。孙庆伟认为,商周时期以后,有些墓葬特例反而可能是研究社会的切入点。他强调墓葬研究应该更多地关注个体化差异。他认为,墓葬研究的范式、理论,可能比较虚,但应该从田野考古的最基本环节入手开始研究的起点,研究的时段不同,对象不同,应该采用不同的方法。李志鹏认为,墓葬研究本就应该回到细致的角度,回到个案,目前的范式中可能是最特殊的,但放在大时段中,可能特例才是通例。殷墟遗址群中都是小墓地,但回溯这种葬制的源头,也很有可能可以上溯至二里头。墓葬研究假若不能回到更大的时空背景里,很多问题是不能说明的。在研究中,研究者应该始终保持寻找通例的意识,但从学术史的角度观察,对墓葬时代特征变化的研究,则往往是从个案甚至是特例开始的。郑嘉励认为,孝子贤孙对墓地的影响,是有限的。现代人类学调查发现,对丧事的影响来源于三方面——社会习俗力量、家庭经济条件和个人意图。目前看,随葬品有时多是个人意图和个人意愿的反映。因此,对于随葬品的分析,有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一层层剥离分析。他认为,学术研究的分寸感是最重要的,有时研究的结论越过某个分寸就不行。他举温州的民俗学调查来说明这一问题,在当地的丧葬活动仪式十分繁复,但丧葬活动的话事人,一定是最懂当地礼俗的,丧主甚至是死者生前的意愿,往往要受到礼俗的制约。林永昌认为,李志鹏报告中强调视死如生,但是对“视死如生”的态度是有前提的。古代社会中,死后的世界的真实性是被普遍认可的。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可以讨论随葬品可以为逝者所用。而对墓葬的祭祀性质,前提是需要认可,死后的祖先能对自己好,才会有献祭。吉德炜认为商代的死亡观念和后代不一样,人死后去的地方可能不确定,这与周代以后对死亡的观念不同,甲骨文中不断卜问祖先的祭品好不好可能就与此有关。李志鹏回应说,自己的报告中就强调了“事死如事生”与“死生有别”的两面,但在中国古代墓葬的营建与随葬品的选择的确是和宗教观以及生死信仰有关系的,比如中国现在广泛流行的无神论,其实在全世界是属于特例的,古代世界基本是认为有神的,有神论等观念决定了丧葬活动背后的信仰和生死观。就商代而言,商人的神灵观念可能的确如甲骨文的反映一样,与后代不同。古代中国不同时代的宗教信仰是有变化的。随葬品中有冥器或者器用制度的明器化,实际上在不同时代都有,其关键是对待死亡的态度变了,因此选择的明器对象和明器化方式不一样。孙庆伟认为,新石器时代墓葬的随葬品种类或许可以判断社会对死亡的态度。二里头墓葬不用夹砂罐随葬,但礼仪重酒器。这是能反映当时人对酒的态度,奢侈。孙庆伟认为,对死者的希冀,就是生存场面的高端追求。郜向平:商代的陶敛葬与砍头祭郑州大学历史学院考古系郜向平先生对商代的陶敛葬与砍头祭进行了专题分析。他认为,陶敛葬和砍头祭是两种不同的习俗,两者各有渊源,使用场合也多有差异。两种习俗在商代有所发展,至晚商时期在不同社会层面同时兴盛,由此似可以窥见晚商社会在等级建构、族群整合方面的努力。郜向平认为,这两种习俗在古代中国社会广泛存在,从史前到商周社会都有例证,但很难对其丧葬或祭祀行为进行界定和分析。但将观察视角聚集到商代,似乎存在可以探讨的问题。郜向平(郑州大学历史学院考古系)郜向平认为,陶敛葬是一种以打碎的陶器铺盖在死者的身体,或者肢体上下的一种埋葬形式。既往研究中,陶敛葬多被等同于毁器,称之为瓮棺葬的“非装入葬”或者“陶棺葬”。他提示,在探讨陶敛葬的问题中,要注意区分打碎和压碎陶器,并要区分作为随葬品的陶器和作为葬具的陶器。史前时期的陶敛葬多见于黄河下游和长江中游地区。除打碎陶器装殓死者外,长江下游等地还有以陶片覆面者。二里头文化的墓葬中,陶器多打碎,其中铺盖在死者身上下的,可视为是陶敛葬。早商时期的陶敛葬与二里头文化接近,以偃师商城公布的材料看,似乎存在“全覆盖”和“半覆盖”两种形式,后者多用于成年人。洹北商城阶段也发现了类似的情况。晚商时期的陶敛葬分幼儿、成人两种,所用陶器与同时期的墓葬不同。幼儿陶敛葬采用全覆盖,成人多用半覆盖;后者在殷墟主要见于丁组基址,且多与砍头祭相关联,并都可能与特定的建筑仪式有关。随后,郜向平又分析了砍头祭,他认为这种祭祀行为是人祭的一种,属于比较惨烈的祭祀方式。但砍头祭可细分为两类,一类偏重于用头颅,另一类则是人头和躯干共出,躯干或完整,有的可能仅是肢解。砍头祭在仰韶早期即已出现在关中地区,龙山时期普遍见于黄河中下游。使用的人牲男女都有,似偏重于女性,在临潼零口、神木石峁、登封王城岗、濮阳程庄等遗址就有较多女性人头的坑。二里头文化时期肢体不全的“异类葬”较多,无头躯体和单用人头的都有一定数量,但总体并未表现出重视砍头的倾向。早商时期砍头祭祀数量明显增加,多数位于祭祀坑内,多与肢骨共出。此期郑州商城人头骨壕沟、小双桥人头坑和头躯分离式的葬坑,似乎都体现了对人头或砍头的重视。洹北商城个别墓葬中开始出现砍头祭。晚商时期,砍头现象很多,且多与祭祀相关。其中有的与建筑有关,见于大型夯土基址上下或附近,一般头躯分离、同坑埋葬。有的与墓葬有关,可能是“落葬礼”的遗留,人头往往被埋在高等级墓葬的填土、二层台、椁顶、墓道中,而无头躯干集中在墓道或者墓葬旁边的祭祀坑中。西北冈王陵区人祭坑数量众多,多是人头和无头躯体分开埋葬,其中人头坑约170座,无头躯体近400座,头躯分离共出者50余座。这一时期,砍头祭成了最常见的人牲使用方式,且大多与王室活动相关。人头以规范、整齐的摆放,和相对固定的性别年龄、数量、砍伐与摆放方式,成为晚商时期最高等级的礼仪。郜向平认为,陶敛葬和砍头祭在晚商时期有规范化的倾向,暗示了相关仪式的规范化。晚商时期复兴、发展了源于史前的习俗,并将其规范化,成为体现社会不同群体等级、身份的重要仪式,建构为晚商社会礼仪的一部分。郜向平认为,这是晚商社会王权迅速发展,人口向都城集聚的结果,砍头祭和陶敛葬分别承担了等级建构和族群认同或区分的作用。对郜向平的发言,学者的讨论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陶敛葬的丧葬形式与概念区分;第二,砍头祭中人头的来源与头骨特征;第三,商代人殉的来源。对第一个问题,赵俊杰提出,陶敛葬的半覆盖和全覆盖从郜向平的描述看,是有差异的,但是否和所用陶器的体量差异有关?郜向平回应认为,陶敛葬所使用的器物,从殷墟时期看,主要是幼儿与成人的差别,不存在因为陶器过小,碎陶片数量不够,造成覆盖不全的情况。选择全覆盖或者半覆盖,是有意识的主动行为,不是因为葬具材料。耿朔就碎陶器是在墓内打碎还是墓外打碎的提出疑问。郜向平明确指出有的陶敛葬葬具碎片可以完全拼合,说明是在墓内或者安葬时就近专门打碎的,但也有一部分陶敛葬从现在公布的材料看,碎片无法拼合,可能是随便找到的陶器残片覆盖尸身,因此无法拼合。李志鹏提出陶敛葬所使用的陶器是不是专门生产的葬具,尤其是半覆盖的,没有完整覆盖身上,是不是在概念上可以区分开来不是葬具。郜向平认为,陶敛葬使用的陶器,可以不称葬具,叫敛具似乎也可以。对于第二与第三个问题,学者的讨论相对集中。北京大学博士生李楠认为,目前看到的人头祭所使用的颅骨大部分是没有下颌骨的,且多数环椎缺少砍伐痕迹。所以这些人头有可能存在预先收集处理,甚至自然腐烂的过程,再将人头用于祭祀活动。常怀颖提出,从石峁的祭祀坑看,人头的测年数据有很长的时间跨度,不排除有事先积累和再处理的过程。殷墟铜甗内的人头蒸煮,有可能与人头祭祀前的预处理有关系。社科院考古所根据锶同位素的检测显示,安阳的人祭坑中人祭的来源的确与安阳当地的人,有所差别,且有线索将其指向同时期的西北地区。沈睿文以吐蕃赞普丧葬习俗做比,在赞普下葬前,会选一批亲近之人,狂欢宴饮几日,然后在醉酒的状态下被放血、处死陪葬赞普。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无上的荣光。所以不能简单觉得都是战俘。在游牧民族存在助葬的习俗,亲朋好友会自带动物性食物到墓地,在举行丧宴之后,将吃过的动物骨骼放进墓内。晚商时期的人头是否也有这种情况,是值得推敲的。孙庆伟认为,西北冈王陵中发现的头颅和无头躯干以及东区专门的人殉坑,显然就是应该现场杀殉祭祀的证据。甲骨文中,商代杀伐祭祀的行为十分频繁,周祭时几乎每天都要祭祀。用殉人的量如此庞大,一定殷墟遗址群内设有殉人的集中营。按照甲文的线索推测,这些殉人,应该和殷墟使用的专门的祭品用狗一样,是专门被看守的生人。可能存在的人头收集,但从无头躯体的情况看,大多摆放整齐,未经扰动,相应的人头大多可能还是砍下的。从甲骨文和考古迹象来看,这些人牲应以外族的战俘为主,包括“羌”,也可能包括来自南方的人群。其中一些随葬刀斧,可能是武士。林沄先生提出晚商时期存在外族战俘构成的职业军人,他们可能也是人牲的来源之一。(本纪要由常怀颖整理,发言经由各发言人审校。照片拍摄:关雪、崔璨)

(原标题:墓葬研究工作坊史前墓葬的动态与静态分析;陶敛葬与砍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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