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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清廉国企”建设二龙湖浩哥之龙在江湖|台州|政治|廉政建设

2018-11-15 台州市 台州   政治   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台州市国资系统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加强压力传导,层层落实责任,扎牢制度篱笆,推进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政治统领。充分发挥公司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党建等有关事项纳入公司章程参考版本》,在全省率先完成国企党建进章程工作,明确各企业将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写入公司章程,确保党的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同步开展。

  完善制度框架。督促各市属国有企业结合业务实际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切实筑牢拒腐防变堤坝。如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创新党建“八化”工作法,即制度执行常态化、警示监督品牌化、审计检查同步化、廉洁长廊特色化、廉政合同个性化、案件处理规范化、问责通报及时化、信息宣传精品化,提升党建引领实效。再如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用人岗相宜“点对点”工作法,紧密结合公司运营发展,全面排查、分析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社会交往等方面存在的廉洁风险,汇编印发至全体干部职工。

  抓牢监督检查。从“两个责任”起手,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指标全面分解、细化成14项任务。制订《市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建立完善国资国企干部廉政档案,各单位开展廉政约谈1215人次。出台《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指引(试行)》,探索实施出资人监管、纪检监察、审计、监事“四位一体”监管机制。(台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