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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二十不得”为村居干部履年轻就要对味伴奏职划“红线”|红线|村居|三门县

2018-07-05 台州市 红线   村居   三门县

  日前,三门县亭旁镇铁场村老厂房要出让,有村民直接找到铁场村党支部大大王正永想私下购买。王正永什么话也没说,直接拿出了履职红线,对方一看就知难而退了。

  “这两年村里项目比较多,经常有一些亲戚朋友私下里找我,原来拒绝对方要费很多口舌。现在如果还有人来说这些事情,我就直接让他们看履职红线:你们看,我的权力没那么大,这些事情我说了不算,有规定的。”王正永指的履职红线正是《三门县村居干部履职红线“二十条”》。相关规定中明确提出的两个“不得”:不得违背议事规则,涉及到工程建设、集体资产承包、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按照“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不得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不得通过肢解工程等方式规避招投标,本人及近亲属不得参与本村工程项目的投标、承包。

  “这些条条框框,表面上看是捆住了村干部的手脚,其实是保护了村干部。”亭旁镇铁场村党支部大大王正永说。

  “村务如何处理,很多时候都是村干部想当然,有较大的随意性,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不能做都不了解,在程序上和制度上都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三门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何进一步规范农村干部履职行为?今年,三门县纪委根据相关党纪条规,全面梳理近几年查处的农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提炼出村居干部在工作、生活中易触碰“雷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出台《三门县村居干部履职红线“二十条”》,从政治纪律红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红线、集体资金使用红线、项目管理红线、个人生活红线等五个方面,对不得挪用集体资金、不得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二十种廉洁履职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县纪委联合县委宣传部将《三门县村居干部履职红线“二十条”》制作成动漫宣传片,代入生动形象的画面场景,在农村远教广场、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滚动播放,方便村干部加深印象,牢记“红线”规定。

  “别看这些规定字数不多,却句句都是高压线,严严实实地给村干部们的履职行为设置了“杠子”,划起了“红线。”浦坝港镇党委委员、纪委大大麻建峰说道,“规定使村干部履职有了负面清单,也让乡镇干部督查工作有了抓手。”

  链接:三门县村居干部履职红线“二十条”

  一、政治纪律红线

  1.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或公开发表丑化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

  2.不得拒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村集体依法依规作出的决定决议,或阳奉阴违、敷衍应付。

  3.不得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或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

  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红线

  4.不得用集体资金大吃大喝、娱乐消费,违规发放津补贴。

  5.不得在村办公楼、宗祠落成时安排宴席、收受贺喜礼金。

  6.不得用集体资金购买礼品(土特产)、礼卡等用于送礼。

  7.不得用集体资金招待到村开展公务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不得借学习考察名义变相旅游。

  9.不得接受与本村利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礼卡、吃饭宴请、娱乐消费等。

  三、集体资金使用红线

  10.不得挪用集体资金,或违规出借给他人。

  11.不得违规进行宗族慰问、捐赠、赞助、贺喜等支出。

  12.不得由村党支部大大、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直接管理现金,库存现金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13.不得坐收坐支,收到村集体收入2日内必须存入村集体账户。

  14.不得通过划拨村老人协会经费等手段套取集体资金用于各种开支。

  四、项目管理红线

  15.不得违背议事规则,涉及到工程建设、集体资产承包、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按照“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16.不得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不得通过肢解工程等方式规避招投标,本人及近亲属不得参与本村工程项目的投标、承包。

  17.不得在扶贫等领域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违规承包、贪污挪用、吃拿卡要。

  五、个人生活红线

  18.不得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9.不得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异性陪侍服务。

  20.不得参与赌博、吸毒、酒驾、邪教组织或接受色情服务等违法活动。

  (台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