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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检酷爱上海论坛方助力"无欠薪" 追回拖欠工资30万元|浙江|拖欠工资|绍兴

2019-02-02 绍兴市 浙江   拖欠工资   绍兴

  正义网绍兴2月2日电(通讯员王菁 吴闻哲)前不久,浙江绍兴某纺织公司前员工老杨终于拿到了自己被拖欠了近一年的工资,“我们终于安心了,这下可以过一个好年了!”此次像老杨一样拿到欠薪的,还有他的十余名前同事,款项总计30余万元。

  追回这笔钱并不容易。2017年下半年,因纺织公司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公司负责人便开始拖欠员工工资。劳动部门曾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员工报酬,但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2018年4月,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行踪不明,基本失去联系。直至同年12月6日,黄某被抓捕归案,随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提请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这是一起事关十余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欠薪案件。“如果只是一味地根据法条草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不一定能及时为劳动者争取到被拖欠的工资,也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检察官认为,要达到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要从问题根源着手,尽快讨回薪金。为此,承办检察官与黄某及其律师多次沟通,当了解到黄某具有支付办法及渠道时,马上敦促律师尽快、尽力制定筹款计划并联系筹款事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筹集到用于支付拖欠工资的款项;同时,为了更好地筹集款项,结合实际情况,检察官还同意在法定期限内给予适当宽限。终于,在办案期限内,黄某先后筹集了30余万元,最终经过一一商谈,他与十余名员工达成协议,一次性付清所欠工资。

  拖欠的工资已经结清,对黄某又当如何处理?由于黄某在审查逮捕期间已筹集到足够资金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检察官认为,对黄某可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相关规定,遂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