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鲁山
鲁山县人民法院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鲁山县公安局
关于敦促涉砂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犯罪,最大限度追捕涉砂犯罪在逃人员,鲁山县人民法院、鲁山县人民检察院、鲁山县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敦促涉砂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前,凡在鲁山县域内非法采砂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的涉砂犯罪在逃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2。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罚,对窝藏、包庇涉砂犯罪在逃人员,帮助涉砂犯罪在逃人员毁灭、伪造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涉砂犯罪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涉砂犯罪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4。望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涉砂犯罪在逃人员有关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予以保护。对提供线索抓获涉砂犯罪在逃人员的单位或个人,每抓获一名涉砂犯罪在逃人员,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举报电话:15516066567
15637599161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严厉正告依然在逃的涉砂犯罪在逃人员及其亲友,认清当前形势,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特此通告
2018年12月13日
附:42名涉砂犯罪上网追逃人员名单
42名涉砂犯罪上网追逃人员名单
1号涉砂犯罪在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