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8-081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及《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55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不超过5,886万股,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3年1月28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38.3233万股,发行价格为6.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9,999,996.4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5,999,996.44元,已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29日汇入公司开立的招商银行绍兴柯桥支行,账号:575902239610918,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090,000.00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909,996.4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3年1月3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61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余额及2018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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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5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8号公开发行了6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62,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563.4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0,436.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6月1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23号《验资报告》。
2、2018年半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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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2017年7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码:2017-042)。
公司签署的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专项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专项专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专项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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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2018年7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码:2018-058)。
公司签署的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专项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专项专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专项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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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81,630.7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3,058,134.75元,其中102,733,134.75元为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273.3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273.3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8年6月14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40号)。
详情请参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码:2018-059)。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8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9,995,300.0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06,102,419.0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7日批准报出。
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3、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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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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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由于实施用地不适宜继续扩大生产,2015年12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12月31日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完成两条线绳生产线的建设后停止继续扩大投资,该因素致使原先承诺效益无法实现。
注2、年产5000吨特种橡胶骨架材料和600万AM农机带项目2015年开工建设,尚未完工。项目原定于2018年1月建设完成,由于取得环评审查意见的延后导致项目动工建设较原定项目启动时间推迟,建设完工的日期为2018年12月。
附表3:
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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