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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历史建筑被破坏续:违法者被责令恢复原开箱衣带隔年香状|瑞金|建筑|黄浦区

2017-07-08 绍兴市 瑞金   建筑   黄浦区

  7月7日,澎湃新闻报道了瑞金二路129弄22号3楼花园坊被破坏屋顶开天窗,承租人被立案查处的消息。7月8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根据安排,区房管局与城管执法部门7月8日再次前往现场,对后续恢复方案进行商议,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整改,恢复原状。整个整改过程,区房管局将安排历保建筑及房屋结构安全方面的技术力量进行指导。

  据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介绍,瑞金二路129弄22号3楼花园坊系上海市公布的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类别为三类,属直管公房,为三层砖木结构房,3楼承租人为现使用人。记租部位为三层前间(21.9㎡),三层后间(5㎡)。

  6月28日,永嘉物业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即向该户承租人发送了《违法建筑责令整改通知书》。7月3日,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会同瑞金二路城管执法中队、瑞金二路街道房办、物业公司等部门联合上门查勘,当时该处装修已处于停工状态。检查中发现,该户在装修时存在擅自将屋顶开天窗(3处)用于阁楼采光、晒台搭建、破坏房屋横梁、改建阁楼(原阁楼为不上人、不堆物,居民擅自降低下层层高,提高阁楼层高作为居住空间)等违法行为。由于承租户未到场,区房管局和城管执法部门电话与其进行了联系,要求其到场约谈,并告知承租人将立案查处此违法行为。

  7月5日,黄浦区房管局将处理过程向澎湃新闻记者进行了告知。

  7月6日,由瑞金二路城管执法中队会同区房管局,约谈了3楼承租人卢女士并制作了谈话笔录,明确告知其三类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建筑立面和结构体系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同时指出其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优秀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要求其限期改正,封堵老虎窗、阁楼恢复原貌、拆除晒台搭建并修复横梁确保安全。目前,该户违法行为已由城管执法局立案查处,区房管局与城管执法部门将继续此事进行跟踪处置。

  据先前报道:

  上海优秀历史建筑花园坊被破坏屋顶开天窗,承租人被立案查处

  自巨鹿路优秀历史建筑被曝擅拆重建后,上海又一座优秀历史建筑被擅自改造。

  近日,有市民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上海市第五批优秀历史保护建筑、黄浦区瑞金二路129弄花园坊22号3楼遭到破坏,有拆除屋顶横梁、加盖楼层、破坏屋顶增开天窗等违规装修行为。

黄浦区瑞金二路129弄花园坊22号3楼内部。 本文图片均由知情人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