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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衢州党员干部,这些事不能生命方舟4攻略干!

2018-10-28 衢州市 中秋   国庆   衢州   节日   春节
(原标题:中秋国庆将至!@衢州党员干部,这些事不能干!哪些员工福利能发?)

中秋国庆将至,为继续紧盯重要节点,持续正风肃纪,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严防“四风”反弹,我市将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廉节清风””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办公用房超标等易发多发问题。同时,密切关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主要有——

违规公款吃喝转入地下、搞“一桌餐”、拆分报销、长期挂账等问题;

借单位集体活动、职工疗休养等名义公款旅游,公务出差、因公出(国)境变更行程绕道绕远,或由下属单位、相关利益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等问题;

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企业车辆,“私车公养”等问题;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

同步检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本次检查将派出3个检查组,采取明查和暗访、随机抽查与延伸检查、县(市、区)交叉检查与市县联动检查、传统方式检查与大数据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解剖麻雀”、“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重点加强对部门下属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院、基层站所和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等的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

市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057012388;

举报网站:http://www.lzjw.gov.cn;

举报信箱:衢州市纪委信访室。

此外,中秋国庆期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增强警示震慑作用。

专区开设“我要举报”窗口,链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举报平台,鼓励网友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举报。

专区“每周通报”栏目将于9月20日起,分3次对各地各单位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欢迎您参与,欢迎您监督,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那节日期间,员工福利能不能发呢?

今年2月1日,浙江省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这份《细则》中提及——

基层工会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同时全年用于慰问支出总额不得突破当年拨缴经费收入的60%。

节日慰问品应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不得发放现金。

发放方式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所发放的节日慰问品需附本人签收的清单。

此外,还有哪些员工福利可以有呢?

带你一图带你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