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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兑付天亮后去海边吧首笔电梯责任保险赔款

2017-05-02 金华市
(原标题:浙江金华兑付首笔电梯责任保险赔款)

日前,金华市区某大型商场收到中国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支付的4185元理赔款。这是自2016年1月份该市率先在全省开展电梯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全市支付的首笔电梯责任保险赔款。  据了解,今年春节前后,金华人保接到该商场报案电话,详细调查了解该商场电梯夹人衣物事件的经过和处理情况,并协助该商场完成后续安抚、赔偿顾客的工作。经过仔细核定,于商场理赔材料递交齐全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予以赔付,顺利结案。  2016年1月份,金华市局与该市金融办、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印发了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并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按照“广覆盖、低费率、一方投保、多方受益”的原则,开展电梯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将电梯第三者责任和作业期间雇主责任列入保险范围,每台电梯(含垂直升降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年保费为150元。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电梯责任保险推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月底,全市投保电梯数已达5854台,已基本覆盖大型商场、医院、学校、酒店等人员密集型单位。  金华市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引入电梯市场化保险机制,不仅可以有效分担电梯相关企业的经济赔偿负担,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相关法律纠纷;而且也进一步提升电梯风险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转载自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原标题:浙江金华兑付首笔电梯责任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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