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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寿险金华中心四元素魔法书被罚9万:给予投保人约定以外利益|保险法_财经

  新浪财经讯 12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近日公布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表。

  经查,太保寿险金华中心支公司及吴文俊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浙江银保监局决定对太保寿险金华中心支公司罚款人民币7万元;对吴文俊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

  当事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921号1幢1层101室,4-6层

  现任负责人:程能

  当事人:吴文俊

  身份证号:31010719791206XXXX

  职务: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金华中心支公司”)及吴文俊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法定时限内,太保寿险金华中心支公司及吴文俊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太保寿险金华中心支公司及吴文俊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2017年6月21-28日,太保寿险金华中心支公司组织下属婺城、永康、武义、横店、东阳、浦江等6家支公司举办了8场客户服务活动,向83名投保人发放红包共计28984元,涉及保单84件,保费2896540元。

  吴文俊,时任太保寿险金华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分管个险业务,同意并签署了活动方案等事项,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公司情况说明、活动方案及内部签批流程、红包发放清单、借款缴款单据、吴文俊等相关人员调查笔录、保单信息、对投保人调查录音、相关人员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综上,浙江银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太保寿险金华中心支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下同)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浙江银保监局决定对太保寿险金华中心支公司罚款人民币7万元。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浙江银保监局决定对吴文俊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保监局代章)

  2018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张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