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准入门槛降低,网络集资平台野蛮生长、良莠不齐。19日记者获悉,浙江江山公安破获一起P2P平台非法集资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江山市民毛某某、上海市民施某某已被依法逮捕。
三个月不到的时间,毛某某经营的“丰某”平台共从中国25个省市156人处变相吸收存款1729.5万元,给投资人造成实际损失673.2万元。
2017年6月,毛某某因负债数百万元无法偿还。为了翻本,她注册成立了浙江丰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开通“丰某”借贷平台,谋求投资人以出借款的形式向平台投资。
为博取投资人信任,公司对外宣称平台老板实力雄厚,拥有酒店、客车饭店、服装店等多种实体店铺,平台资金掌控权在第三方运营商手中,安全度高等。实际上,所有借款均流入公司相关帐户,由毛某某支配使用。
为大量融资,运营商找到上海人施某某,给予施某某诱人收益,要求其替平台介绍投资人。
施某某从事P2P投资多年,通过网络、QQ、微信群等渠道结识大批专做P2P投资的群体,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
抓获犯罪嫌疑人毛某某。毛玮雯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