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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跨青岛商务管理学院省垃圾倾倒事件后续:垃圾来自浙江 四人获刑_安徽

2018-12-30 湖州市 浙江   广德县   被告人   跨省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29日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安徽广德县法院审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12月24日进行了一审宣判,4名被告人获刑,并被判共同承担相应费用70多万元。

  今年1月,广德县柏垫镇发生多起县外垃圾倾倒事件。12月24日,广德县法院审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进行了一审宣判,4名被告人获刑,并被判共同承担相应费用70多万元。广德县环保部门调查后确认垃圾来自浙江,多名嫌疑人被抓获。后经调查,这些嫌疑人并不只在柏垫镇非法倾倒垃圾。

  该案经审理查明的违法事实主要分为倾倒危险废物和倾倒生活垃圾。2017年9月,被告人孙某某从刘某(另案处理)处运来39.04吨危险废物,倾倒至广德县境内某大河附近。被告人丁某将其中的8吨危险废物运到广德兴华小学围墙外100米处倾倒。

  此外,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浙江省嘉兴市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在未取得跨省转移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该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垃圾收集站内的生活垃圾,交由不具有处置资质的孙某某、方某某、丁某等人运输、处置,跨省转移生活垃圾1120余吨,随意倾倒在安徽省广德县境内(其中未倾倒即被查获100余吨),造成周围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