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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1看守所民警涉嫌虐待未成宾馆找证据1年在押人员 被立案侦查_浙江

  依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12月6日,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江山市看守所民警王波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犯罪立案侦查,12月7日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今年9月,衢州市检察院在对江山市看守所开展巡视检察时,发现民警王某有违法使用械具、体罚虐待未成年在押人员的行为。经缜密调查,并对相关证据予以收集固定后,该院于近日以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对王某立案侦查。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法使用械具,采用戴背铐、紧铐、擒拿等方式,对一未成年在押人员进行体罚虐待,造成该未成年在押人员轻伤一级(系轻伤的最重等级)的严重后果。

  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悉,该案也是今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浙江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第二起司法工作人员涉嫌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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