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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德清|处分|违在劫难逃吉他谱规

2018-11-29 湖州市 德清   处分   违规

   1、新市镇加元村违规发放补贴奖金、违规支付招待费和违规送礼问题。2013年10月至2017年11月,经村两委班子口头商议,加元村通过套取工程款、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违规发放各类补贴奖金、违规支付招待费、违规送礼等,共计人民币133642元。此外,加元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村党总支大大徐富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监委主任沈生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2、下渚湖街道四都村党支部大大戚建平、村委会主任胡有祥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且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2018年7月16日(工作日)中午,戚建平、胡有祥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邀请,到下渚湖街道新再来饭店就餐,就餐期间两人违规饮酒并发生纠纷,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戚建平、胡有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钟管镇钟管村违规套取资金支付招待费和购买烟酒等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钟管村先后五次通过虚构劳务工资的方式套取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52336元,其中49415元用于支付招待费和购买烟酒。2018年9月,村党委大大沈建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监委主任姬学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4、钟管镇戈亭村违规套取资金支付招待费和购买烟酒等问题。2016年1至9月,戈亭村先后四次通过虚构劳务工资的方式套取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20399元,其中14877元用于支付招待费和购买烟酒。2018年9月,村党支部大大于建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监委主任潘建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5、乾元镇环境卫生管理所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款购酒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乾元镇环境卫生管理所以环卫节、三八妇女节、子女六一儿童节的名义,多次违规发放慰问费,共计人民币19500元。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乾元镇环境卫生管理所违规公款购买酒水用于招待,共计人民币1644元。2018年9月,所长徐水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6、武康街道兴康综合市场中心常务副主任俞月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8月至2017年4月,俞月明先后七次使用公款报销私人餐费,共计人民币5836元。2018年10月,俞月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7、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原主任陈于村违规收受购物卡、礼品问题。2012年至2018年,陈于村在担任县人民医院总务科主任及返聘期间,利用管理后勤工作的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供应商、服务商赠送的购物卡和礼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9850元。2018年11月,陈于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8、钟管镇东千村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东千村多次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香烟用于日常招待,共计人民币16435元。2018年11月,村党支部大大朱永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9、县林场副场长周松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周松良先后四次使用公款报销私人餐费,共计人民币2045元。2018年11月,周松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湖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