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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1妹妹冒用姐姐身份办理护照 弄虚作假被最早提出地理名称的书警方罚款_浙江

2018-08-29 湖州市 云和   永嘉   护照   姐姐   罚款

  8月18日,永嘉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在工作时发现一名女子晓云(化名)利用其姐姐的身份证,冒名前来办理出入境证件,被民警识破,并对其进行了罚款5000元的处罚。

  8月18日,晓云持身份证到永嘉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申请办理护照,在材料审核过程中人像比对系统出现异常,发现晓云和晓菲(化名)疑似同一人,民警立即调取两人的资料进行倒查。

  经过反复核查,数据库内晓云和晓菲的照片非常相似,而两个人的名字也只相差一个字。凭借着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和职业敏感性,民警判定晓云有冒名顶替的嫌疑,继续对其进行询问,耐心地宣讲出入境法律法规,晓云承认是冒名顶替办理证件。

  原来,晓云和晓菲是亲姐妹。由于妹妹晓云的户口随丈夫迁到了云南,姐姐晓菲和父母的户口还在永嘉。这次父母想出国旅游,让妹妹陪他们一起去,为图方便拿了姐姐的身份证,前往永嘉县公安局出入境办事大厅申请护照。原以为能瞒天过海,蒙混过关,没想到最终还是被民警的“火眼金睛”识破了。目前,晓云因冒用他人身份办理证件被永嘉公安依法予以罚款5000元。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七十三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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