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了解到,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近日依法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000余万元的原宁波天弘创投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徐某、李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近几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把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作为“重中之重”,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
2015年8月,宁波媒体聚焦了一条新闻——天弘财富几千万元资金兑现困难。
当年8月6日上午,100多名宁波天弘创投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的投资者报警,并在位于江北钻石广场内的天弘公司附近打出了“天弘创投还我血汗钱”的横幅维权。
维权的投资者大部分是老年人,他们说自己的血汗钱交给天弘却拿不回了。
时年61岁的李先生家住江北桃源小区,他说,2014年6月在信箱里拿到一张天弘的小广告后,就到天弘公司了解情况,然后购买了天弘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当时看到有国家行政部门发的正规执照,有担保公司担保,觉得这个投资是有保障的。第一次投资了5万元,期限3个月,每个月拿到了收益金,本金也到期兑付了。后来,又继续进行投资。今年7月,26万元本金到期却兑付不出来了,还有35万元的本金明年4月到期。这些钱,有一半是他母亲的养老钱,还有一半是他自己所有的积蓄。”
该公司在业内号称宁波本土最大的P2P理财公司,2014年4月注册。2014年5月天弘财富开业时在宁波显得红红火火。总公司位于三江口核心地段来福士2014广场附近的时尚气派办公楼中,另在明晨大厦、财富中心等处均设有分部。天弘财富号称自己总投资额达14个亿,由宁波中小企业服务商会监督发起,公司拥有银行系统一批优秀的风控精英及后勤管理,为个人提供创新型投资理财服务及实现财富增值,“打造资金安全、收益保证的星级财富平台”。
记者昨天从检察机关了解到,被告人徐某为公司财务总监,李某为公司股东。2014年5月起,徐某、李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在未取得金融及融资性担保业务许可的情况下,以天弘创投的名义,通过张贴广告、发放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大肆非法吸收资金。
所采用的诱饵有:年利率8%-14%、所投资金托管给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截至案发,天弘创投通过上述手段先后从367名被害人处非法吸收公共资金81331869.16元,归还本金、利息共计1701992.76元。
宁波晚报记者王颖通讯员吴国昌实习生章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