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章长胜同志为绍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金辉同志为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宪疆同志为绍兴市水利局局长;
韩柏昌同志为绍兴市林业局局长。
任命王利民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
批准任命钱昌夫同志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江同志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章梁同志为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剑同志为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祖洋同志为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柴峥涛同志为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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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绍兴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