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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金龟车观后感台州男子捡手机还失主 被拘留3天_浙江

2017-06-10 湖州市 失主   台州   男子

  捡了手机还失主,本来是好事,却因为盗刷他人支付宝消费了925元,小伙因“盗窃行为”,行政拘留三日。

  45岁的老罗,三门本地人,是个小老板,自己做生意,给KTV安装设备之类的。老罗平时出门,都是靠三轮电瓶车代步。

  6月4日中午,老罗出门买东西,照例开着电瓶车。出门时随手把手机放在了电瓶车上。到商店下车时,却发现手机不见了。老罗寻思着估计是半路被颠了出去,马上调头寻找。

  沿着来时的路,老罗来来回回寻了好几遍,还是没有手机的踪迹。这是一部金色的VIVO X3手机,买来2年不到,当时花了2600多元。手机丢了还是小事,关键是手机上有很多客户的联系电话,还有资料,老罗心急如焚。

  在别人的提醒下,老罗给自己的手机打电话,手机是通的,但被摁掉。手机被人捡走了,那人没将手机关掉,这让老罗看到了一线希望。他发了短信,恳请对方将手机还给自己,愿出1000元感谢费。

  老罗忐忑不安地坐在路边等回音,过来好一会儿,对方终于有了答复,答应将手机还给老罗。下午3点,两人如约在蟠龙公园见面,对方是个讲普通话的小伙子。

  老罗从小伙子手里拿回了手机,兑现承诺,塞给他1000元钱,对方没有拒绝。

  拿着失而复得的手机,老罗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还向老婆炫耀自己的幸运经历。可当看到手机里有修改支付宝密码的短信,老罗脸上再也没了笑容。

  他马上登录支付宝,果然密码已被修改。找回密码重新登录后,老罗发现自己的支付宝在手机丢失期间,里面的钱被消费光了。

  又惊又恼的老罗,马上报了警。三门城关刑侦中队民警当天晚上便将嫌疑人胥某抓捕归案。胥某27岁,老家湖北,上个月来三门找工作,至今无业。

  胥某承认自己捡到手机后重置了手机内支付宝密码,并用于个人消费的事实。胥某通过支付宝扫一扫消费两笔,总计925元,都是玩游戏充值。

  胥某私自盗刷他人支付宝用于个人消费的行为系盗窃,已侵犯他人财产权利。事后胥某归还了老罗赠予的1000元现金,并且补偿了老罗925元损失,取得了他的谅解。

  最后,三门县公安局对胥某减轻处罚,将其行政拘留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