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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奇乐听书网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_财经

2019-04-04 杭州市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9-030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3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调整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股票方案中的“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调整为:“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并制定《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2)。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因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并制定《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网典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3)。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拟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4)。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9-031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3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监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调整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监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股票方案中的“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调整为:“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并制定《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2)。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因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并制定《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网典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3)。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9-032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或者“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并制定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公司就本次修订及更新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9-033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或者“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因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分别与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网典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2019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京网典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1.1、协议主体

  发行人(甲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方(乙方):南京网典科技有限公司

  1.2、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于2019年4月3日签署完毕。

  2、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第二条“股票认购的数量、价格与方式”之“2、认购价格”的约定修改为: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因法律法规变化影响本合同认购价格的,双方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认购价格调整进行协商。”

  (二)新华网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1.1、协议主体

  发行人(甲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方(乙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1.2、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于2019年4月2日签署完毕。

  2、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第二条“股票认购的数量、价格与方式”之“2、认购价格”的约定修改为: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若本协议签订后获得证监会批准前,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法规对认购价格的产生方式有新的规定的,双方可按新规进行友好协商。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发行底价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三)浙数文化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1.1、协议主体

  发行人(甲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方(乙方):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于2019年4月2日签署完毕。

  2、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第二条“股票认购的数量、价格与方式”之“1、认购数量”的约定修改为:

  “乙方承诺,认购股份数量上限为6,000,000股,认购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如公司在董事会召开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第二条“股票认购的数量、价格与方式”之“2、认购价格”的约定修改为: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若本协议签订后获得证监会批准前,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法规对认购价格的产生方式有新的规定的,双方可按新规进行友好协商。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发行底价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

  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网典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5、《〈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9-034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5:00至2019年4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15日,截止2019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议案》

  2、《关于调整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4月16日,9:00-12:00,13:0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公司董秘办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爱斌、泮茜茜

  联系电话:0571-88939703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571,投票简称:平治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累计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也不存在分类表决提案。 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回避提案,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提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3: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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