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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富阳海绵宝宝找不同营销被罚6万:给投保人约定外其他利益|新华人寿_财经

  新浪财经讯 12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近日公布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富阳区营销服务部的行政处罚信息。

  经查,新华人寿富阳营销服务部及赵明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浙江银保监局决定对新华人寿富阳营销服务部罚款人民币5万元;决定对赵明鉴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

  当事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富阳区营销服务部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桂花西路82号第5层、第7层

  负责人:赵明鉴

  当事人:赵明鉴

  身份证号:3301021991092XXXXX

  职务: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富阳区营销服务部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富阳区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新华人寿富阳营销服务部”)及赵明鉴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了陈述权和申辩权。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新华人寿富阳营销服务部及赵明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2018年6月,新华人寿富阳营销服务部的部分业务销售团队负责人委托内勤员工袁某某购买卡通手表赠送给学平险客户。袁某某将上述情况向营销服务部负责人赵明鉴作了汇报,赵明鉴同意其代收钱款统一购买。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新华人寿富阳营销服务部31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共向464名投保学平险的客户赠送了524件卡通手表,对应的学平险保单521件,保费收入共计52100元。

  赵明鉴,时任新华人寿富阳营销服务部负责人,批准同意了上述违法行为,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出具的关于购买手表和分发的说明,相关保单、条款和客户抽样录音,赵明鉴等人调查笔录、劳动合同和任职文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综上,浙江银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新华人寿富阳营销服务部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下同)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浙江银保监局决定对新华人寿富阳营销服务部罚款人民币5万元。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浙江银保监局决定对赵明鉴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保监局代章)

  2018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张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