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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立法反对“祭天化颜歌丧偶式”育儿,还需真正照入现实

(原标题:立法反对“丧偶式”育儿,还需真正照入现实)

妈妈因陪娃写作业气到脑梗,一名小学生因压力太大跪求妈妈……近来,不断爆出的类似新闻事件引发全社会思考:家庭教育该何去何从?11月19日,《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草案》还提出,拟将每年5月15日所在周设为全省家庭教育宣传周。(10月20日《扬子晚报》)

教育孩子的重担,全部压在了母亲身上,而父亲则好像空气般的存在,所衍生出来的便是母亲教育子女过程中那一系列歇斯底里的状态,比如陪娃写作业的吼叫,对娃过度施压以及批评和教育过度等情况,这就是所谓的“丧偶式”育儿。

无独有偶,最近,一个置身街头不愿回家的女孩向警察哭诉的故事,刷爆了朋友圈。怎么回事呢?这位杭州7岁女孩向民警哭诉“不想和妈妈在一起”,原因就是背不出诗被训。这一鲜活的案例,可以说是“丧偶式”育儿的真实写照了。同时,其也凸显出了“丧偶式”育儿对孩子所造成的心理伤害,往大了说,影响的是孩子的健康成长,关乎人格和价值观的问题。

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立法反对“丧偶式”育儿,将法理思维贯穿到家庭教育的梳理和规范上,便十分有必要。因为家庭教育立法之后,确实能为家庭教育实践中的诸多难点和问题提供理性的疏解良方,进而促进和保障家庭教育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毕竟大部分家长在教育孩子层面是比较模糊的,而法理是清晰而明确的,还有法理不仅是约束家长的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尺寸,还能进一步使得家长明确教育责任,化解教育孩子过程中的模糊状态,呈现出来科学合理的教育路径。这不仅能让家长们更舒适的教育孩子,享受这个状态,更能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真正保驾护航,最终也能呈现出和谐的家庭环境。

从江苏这次立法的基本状况来看,对各方责任比较重视,基本的积极倾向也比较明确。比如,其明晰了家长、学校、政府和社会这四方面的现实责任。

不仅如此,还提供了一些努力方向,对于家长方面要求,应当共同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在外打工也不能当“甩手掌柜”,家长“甩锅”或只管打骂,孩子可求助,肩负起共同教育孩子的责任;对于学校,则要求对困难学生,学校应与家长共同开展家庭教育;对于政府,诉求于外部力量的介入,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免费指导家长教育,至于社会层面,职工参加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单位应支持等。

这些草案的方向,确实能极大程度缓解教育的现实焦虑,为教育的积极开展提供更大现实便利。但还得意识到,其只是方向而已,目前只停留在纸面上,而且,这些方向本身展望很好,但是现实可操作性也同样面临着巨大挑战。也就是说,其还需要真正照入现实,才能和公众对教育的期待实现最大契合。

当然,反对“丧偶式”育儿并收获切实效果,不是一朝一夕之功。立法之后,还需要更细化的细则来规范和完善,进而保证现实的践行效果最大化,真正理清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责任边界,让教育呈现理想状态。除此之外,教育理念的培养也显得十分重要,需要潜移默化形成,并潜移默化渗透和影响,这便需要思想层面的现实积淀。我们期待着这种教育状态真正照入现实,并成为现实。